loader

工旅處報告縣轄風景區.議員建議儘速委外【影音新聞】

工旅處報告縣轄風景區.議員建議儘速委外【影音新聞】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處長李東儒今天在議會中,專題報告冬山河親水公園、武荖坑、南澳農場、及頭城海水浴場委外規劃及辦理情形,縣議員林棋山、陳鴻禧則建議縣府應趕快委外經營,要檢討為什麼標不出去,不要怕商人賺錢,就算沒能全部委外,局部委外亦可,方能開源節流,充裕縣庫,繁榮地方。

 

工旅處長李東儒報告指出,宜蘭縣管風景區及觀光景點共計17處,各風景區因生態環境、地景文化及觀光資源不同,各具特色。近年,縣府除持續新增景點,例如礁溪鄉跑馬古道公園(山光脈動夜間劇場)、碧候溫泉、大湖風景區外,對於既有已完成之景區也在基本環境設備維護管理的基礎上,朝增建、活化、優化並結合民間量能的方向辦理。

 

李處長並分別報告如下:

★冬山河親水公園

一、基本環境設備維護:停車場自營,並作為童玩節主場地,成為夏季亮點。

二、園區優化:

(一)交通部分別於99年及103年核定宜蘭縣「礁溪溫泉區」、「蘇澳冷泉區」及「員山溫泉區」。為均衡宜蘭縣溫泉產業永續發展並優化冬山河親水公園,故擬新增劃設冬山河親水公園溫泉區。

(二)縣府已於111年5月5日提報宜蘭縣溫泉區管理計畫(新增冬山河親水公園溫泉區)草案,給交通部觀光局審查。

(三)縣府亦同步啟動冬山河親水公園溫泉泡湯設施設計,以提供遊客基本舒適的溫泉環境,整合既有設施跟新增設施,提供優質及多樣的溫泉體驗,營造親水公園能達到夏天有童玩節戲水,秋冬有溫泉可泡之優質觀光遊憩據點。

三、結合民間量能委託經營:

(一)賣店及自行車租賃委外:按「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以委外方式營運辦理園區內賣店及自行車租賃站委外經營。

(二)冬山河航運:109年8月3日~10月5日及110年8月30日~10月29日共辦理2次公告招商,皆無申請人。招商作業再重新評估活化方案,形成共識後再次公告。

 

★武荖坑風景區

一、基本環境設備維護:

(一)自營停車場及露營,必要時配合辦理綠色博覽會。

(二)基於園區完整管理,園區未施設圍籬部分區段,已完整圍籬施設區隔,範圍包括武荖坑溪對岸C區草原地,且草原地亦同時完成電源配置,提供活動使用。

 二、園區優化:

     園區C區持續進行「武荖坑風景區戶外探索樂園興辦事業計畫」,將使用地變更方式,計畫於C區規劃遊客中心及雨天集合場;另A、B區將持續提案交通部觀光局爭取設置2座雨天集合場計畫,擴大戶外遊憩範圍,提升園區空間機能及服務。

三、結合民間量能委託經營:

 (一)按「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全區委

     外。

 (二)業於110年8月11日上網公告招商,並於9月中旬辦

     理招商評選會議,因故流標,現刻正研議招商文件中。

 

★頭城濱海森林公園

一、基本環境設備維護:

    以園區例行日常進行清潔維護管理。

二、園區優化:

    依「蘭海鐵道五漁村頭城濱海森林公園計畫」進行工程 改善,經費3,500萬,業於今(111)年1月完成驗收,增加迴圈式步道草坪及樹林活動區與海景座位,可作為野餐、團康、露營、生態探索,並提供浴廁無障礙及親子服務、餐飲休憩倉廚管理設施。

三、結合民間量能委託經營:

(一)按「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全區委

    外。

(二)於111年3月21日上網公告招商,並於4月19日開標,

    因參標廠商審查不合格,故廢標;已於4月21日辦理第

    二次上網公告,預訂5月20日開標。

 

★南澳農場

一、與國產署簽訂合作經營契約:

     88年起,縣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國有財產局)簽訂委託經營契約,位置:位於宜蘭縣蘇澳鎮,南澳南、北溪交匯處之北側。基地東北側距南澳南強都市計畫區約2公里,北側距南澳水質水源水量保護區約4公里,土地範圍:蘇澳鎮南溪段540、541、542、542-1及543等5筆地號,全區約45公頃,91年換約為「合作經營南澳農場契約」。

二、基本環境設備維護,並自營露營。

三、結合民間量能委外歷程:

(一)永豐餘生技之豐園有機農場承租經營541地號1筆土地,約14.84 公頃,可用作蔬菜種植面積約為3 公頃,主要種植「有機蔬菜」、「有機果樹」類為主,租期由89年至108年6月止。主要致力於農業資材的開發與改良,以完全有機農法栽培各種蔬菜及水果,作為落實有機農業生技的實驗示範基地。

(二)94年-101年與南澳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南澳養生休閒渡假園區投資契約」,後因用地變更問題而終止契約。

(三)103-106年辦理「宜蘭縣南澳休閒農場BOT案前置規劃作業計畫」。

(四)107-108年辦理「南澳公共高爾夫球場設定地上權招商前置作業」。

(五)109年縣府辦理宜蘭縣南澳休閒農場BOT案招商作業時,國產署於109年2月24日來函終止雙方合作契約。

    

 三、目前進度:

(一)縣府主張:

考量案地資源妥善分配及整體活化,基於地方最大公共利益,縣府向國產署建議南澳農場不應分割使用,俾利大南澳地區整體發展,爰應交由本府作為平台整體主政為妥。

(二)自國產署於109年2月24日來函終止雙方合作契約,縣府旋函請國產署暫緩辦理終止作業。歷經多次協調後,國產署仍以公地公用為主,受理審辦教育部核轉國立宜蘭大學為設置南澳實習農場需要之不動產計畫書(蘇澳鎮南溪段540及541地號),行政院並於111年4月21日核予宜大無償撥用案地540及541地號。

 

李東儒處長最後結論如下:

一、宜縣部份風景區及觀光景點,已漸進入生命週期中壯年階段,除繼續環境整備、經常管理及修繕維持服務功能外,持續爭取中央補助各項遊憩設施興闢修(改)建,推陳出新。

二、縣府已盤點目前縣轄風景區經營狀況,並漸次辦理活化風景區短期委託經營管理,部分風景區更視改善工程期程銜接長期促參委外案進行;未來以委託經營管理,引進民間經營能量與創意,收取權利金,增加縣庫收入,同時可減輕縣府人力、事務之費用。

三、加強風景區地方特色的營造,並結合活動辦理,深化區域旅遊內涵,建設具深度與廣度的觀光景點,並以景區作為載具,跨領域結合相關單位觀光資源,扶植當地產業發展。

網友意見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