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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司機連續偵訊20小時 宜檢 : 與事實有所出入

普悠瑪司機連續偵訊20小時  宜檢 : 與事實有所出入

【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沉靜多日的普悠瑪列車司機尤振仲,今天終於打破沉默,原本要親自出席發表聲明,但後來改由子女與辯護人代為發表,在聲明稿中其中有一項指稱「前日連續偵訊20小時」,針對此項,宜蘭地檢署也發表澄清及表示:與事實有所出入。

以下為宜蘭地檢署聲明稿: 

    針對國人關注之107年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6432列車翻覆事件,因駕駛員尤姓司機對事故始末最為瞭解,故翌(22)日尤姓司機經醫療後,向警方表示其精神狀況良好,可以接受偵訊,於22日上午警詢後近中午抵達本署說明,以釐清相關案情。 

     本署檢察官關注尤姓司機之身體狀況,及有相關證人、證物之對比,故由同一檢察官分次訊問尤姓司機,避免連續疲勞偵訊,除每次偵訊段落之間有1至4小時餘之自由休息時間外,每次訊問前均先詢問並確認其身心狀態適宜偵訊,且尤姓司機之子尤○○亦在場陪護其身心狀況,本署並備妥餐飲供尤姓司機及其子用餐。自偵訊開始至本署最後偵訊完畢時間即晚上9時57分許,並無今日尤姓司機前述聲明稿所稱「前日連續偵訊20小時」之情形,為正社會視聽,本署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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