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er

五合一選後 宜檢首波起訴縣議員當選人

五合一選後   宜檢首波起訴縣議員當選人

【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雖已落幕,但宜蘭地檢署查賄的行動卻未因此而停止,針對偵辦的腳步,選後宜檢首波起訴有二案,包括宜蘭縣第二選區縣議員當選人賄選案及南澳鄉鄉民代表選舉現金買票案等。
       宜蘭縣第二選區縣議員當選人賴○洲,為求順利當選縣議員,於今年9月間,購買每盒市價約新臺幣(下同)240元之蘋果禮盒,藉由向吳姓選民等三人拜票時,贈送上述蘋果禮盒意圖動搖選舉權人意志,而期約賄選該三人投票支持其參選宜蘭縣議員。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認被告賴○洲所為,係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 條第1項之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罪嫌;被告吳姓選民等人所為,則係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妨害投票罪嫌明確,均依法提起公訴。
       另一名宜蘭縣南澳鄉鄉民代表廖姓當選人,其競選團隊成員張O吉、駱O中及支持者陳O安,於今年11月中旬,分別以3萬1000元、4000元、2000元之對價,向該選舉區有投票權之陳姓選民等五人交付賄賂,約定投票給廖姓當選人,經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調查後,亦偵查終結,認被告張O吉、駱O中及陳O安三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 ,被告陳姓選民等人所為,則係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妨害投票罪嫌明確,均依法提起公訴。
       宜蘭地檢署表示,選後檢察官仍積極查辦賄選案件,近期就涉犯情節明確者迅速偵結,俾貫徹打擊賄選決心,以維護民主家園。

網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