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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農舍重大違規 年底前未改善 縣府開罰【影音新聞】

農地農舍重大違規  年底前未改善  縣府開罰【影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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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名煒、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陳金德的新版「農舍興建」方式,今天已經定案,至於違規的農地農舍將如何處理?凡列為重大違規案件,限期在107年12月31日前改善,未改善者 由地政處及建設處,依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裁罰。並從今年3月1日起,於農地買賣移轉案件,倘未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將在土地登記簿標示加註。


縣府地政處長黃志良說,新建的農舍將採用新訂「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及修訂「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以作為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審查依據。對於既存的農舍將於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清查,就宜蘭縣農業用地全面空拍,並依違規之輕重程度及違規時間分類造冊、分類處理。


黃志良處長說,農地農舍的重大違規案件,主要是指下列情況:

1. 違規使用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者。

2. 違法施工中(進行中)。

3. 無法興建農舍之用地,而以農業設施申請擴大違法興建,並從事營業行為者。

4.供工廠使用者(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於104年6月2日前申請臨時登記者除外)。

5.供餐廳、賣場、便利商店營業使用者。

6.違法興建建築物投影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以上者。

 

黃志良處長說明對全縣農地農舍的處理過程如下:


處理程序──全面清查,分類造冊,分類處理。

 

全面清查
 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清查

1. 由本府農業處、建設處、地政處及所在地公所參加檢查。

2. 針對本縣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及風景區農牧用地(約10萬8000筆)全面空拍。

3. 利用GIS軟體套疊空拍圖及地籍圖並匯入相關屬性資料,逐筆檢視清查。

4. 倘有無法判定之情形者再至現場複查。


空拍之後經過比對,會分類造冊,會有下列三個清冊:
重大違規案件清冊(不分違規時間點及違規面積)
89年以前未作農業使用土地清冊
89年以後未作農業使用土地清冊


107年3月1日起,於農地買賣移轉案件,倘未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而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於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加註「本宗土地於移轉時未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地政處長黃志良(右)說明違規農地農舍將列管處理

  地政處長黃志良(右)說明違規農地農舍將列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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