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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會縣政開講列車 首站開抵冬山鄉

農漁會縣政開講列車 首站開抵冬山鄉

主圖:農漁會縣政開講列車首站開抵冬山鄉(記者林周龍/攝)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陳金德返鄉代理縣長不到半年,即風塵僕僕利用「走春」機會,全縣12鄉鎮市寺廟拜透透,希望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年後甫結束全縣12鄉鎮市「縣政開講」,接著馬不停蹄於今(19)日下午假冬山鄉農會順安分部「菇菇茶米館」舉辦「農漁會縣政開講」,展現驚人體力獲得民眾的讚許。


 農漁會縣政開講列車 首站開抵冬山鄉
「農漁會縣政開講」列車首站,今天開抵冬山鄉農會順安分部「菇菇茶米館」(記者林周龍/攝)



全縣12鄉鎮市「農漁會縣政開講」列車首站,今天開抵冬山鄉農會順安分部「菇菇茶米館」,代理縣長陳金德帶領縣府農業處相關人員到場,除解釋宜蘭縣政府最新農業政策之外,針對農民最關心的農地農用問題,與農民展開面對面溝通,今天到場地方人士除冬山鄉長謝燦輝,鄉民代表會主席黃強呈,鄉代楊弘旻,前縣議員邱素梅,農會代表之外,整個偌大的會場被婆婆媽媽們擠得水泄不通。

 

代理縣長陳金德簡報中指出,縣府恪守農發條例,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農業」包含農林漁畜的需要兼顧多元的農業生產發展,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堅守100%農地農用不變,依照中央法令規定維持農業用地的生產面積60%~90%,在100%的農地面積當中,農業設施佔地最多不能超過40%,若有農舍佔地也不能超過10%而且包含在農業設施的佔比裡面,其餘60%面積必須回歸農用。

 

農舍用地(10%)及農業設施用地(上限30%)依實際農業生產審認)應臨路集中配置並以維持供農業使用部份之完整性為原則,自道路境界線至該區塊後側境界線之深度不得超過整體農地平均縱深40%,單獨申請農舍或農業設施者亦同,申請興建農舍立農業用地配置回,應以地籍圖為底圖繪製,圖上應標註農舍用地及農業設施用地配置,土地週邊聯外道路,基地內及聯外排水應將農舍及農業設施分別擬具申請書併案送縣政府審核。

 

申請農業設施之圍牆,除應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審查辦法,產銷設施及農發條例第5條第2集中配置範圍施作,除出入大門及其門栓外,高度不得超過1.5公尺,高度60公分以下可設實體牆面60公分至150公分除綠籬外,其透空率不得小於70%。


農漁會縣政開講列車 首站開抵冬山鄉
左起:冬山鄉民代表會主席黃強呈.冬山鄉長謝燦輝.代理縣長陳金德.縣議員張秋明(記者林周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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