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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德談監委彈劾:沒有經營.未填報不實

陳金德談監委彈劾:沒有經營.未填報不實

【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陳金德從歐洲返國,第一件事就是向縣府主管及各鄉鎮市長說明監察院彈劾的事,第一他實質上沒有經營事業;第二考試院調查公務人員有無兼職時,他的公司均已註銷,他填沒有兼職,並無「填報不實」情事。

 

陳金德縣長說明,102年2月5日 到高雄擔任環保局長, 103年12月25日 擔任副市長,在高雄的時候,早上8點就要上班,晚上通常忙到9點回家, 10點多睡覺。他有沒有時間在宜蘭經營民宿?套一句 台灣話~「用肚臍想也知道」, 這個不需要什麼大的智慧, 就知道不可能。 考試院是104年7月作全國公務人員兼職的調查,當時他的兩家公司長安文創公司103年9月22日註銷 ,民宿的部分 是104年 5月16日註銷, 收到調查表的時候都已註銷,確實沒有兼職,他填寫沒有兼職,並沒有「填報不實」。

 

陳金德縣長接著說,另外監委查到他有營業所得, 證明一定有經營,否則怎麼會繳交營業所得稅。大家都知道想賣豆漿、賣肉羹的 沒有開統一發票,而是申請免開統一發票,核定一個營業稅額。 當時他的民宿也是申請免開統一發票 ,國稅局核定固定的營業稅額, 平均3個月繳2100多元,不管生意好生意不好 都是一樣的稅額,他人在高雄 民宿等於是半停業狀態, 由於他沒有註銷,還是要扣固定的稅額。監察委員看到有繳營業稅的稅額就認為一定有營業,其實這是沒有關聯的。 除非是開立統一發票,有營業時才開立發票,那就一定有營業。

 

陳金德表示,監察委員如果查到的是他現在擔任宜蘭縣縣長,還在宜蘭經營其他事業,那就不得了,那不僅是彈劾而已,應該立即撤職。監委若用同一標準來查所有的公務人員「以前」有沒有兼職,那台灣會牽連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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