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不少民眾誤以為只是暫時借用車牌,不會有太大問題,但其實一旦被查獲,移用車牌的雙方都可能面臨重罰。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車輛應懸掛核發給該車輛專用的牌照,若將車牌借給其他車輛使用,或懸掛其他車輛牌照上路,將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裁罰,最高可處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財政稅務局表示,每一面車牌都是專屬於該車輛,不得任意借用或互換使用。無論是將自己的車牌提供他車懸掛,或是使用他人的車牌,都屬於違規行為,且移用牌照雙方都會成為裁罰對象,也就是牌照所有人及使用他車牌照的車輛所有人,都可能遭受處分。
該局指出,目前除了警方攔檢外,各縣市稅捐機關也會透過路邊停車格資料交叉比對,以及車牌辨識系統進行查核,一旦發現實際車型、廠牌或車身顏色與登記資料不符,經查證確認為移用車牌,就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辦理裁罰,因此違規遭查獲的機率相當高。
財政稅務局呼籲,民眾切勿貪圖一時方便或心存僥倖,擅自拆卸、借用或移用車牌,以免因小失大,遭受高額罰鍰。如對使用牌照稅違章處罰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211至213洽詢,將有專人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