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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112年實施.檢警調集訓迎接新挑戰

國民法官法112年實施.檢警調集訓迎接新挑戰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法務部與宜蘭地檢署為使檢警調,進一步認識1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國民法官法,今(6)日合辦國民法官法新制講習,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及調查官合計 50 餘人參與。

 

國民法官法於 109 年 7 月 22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 8 月12 日經總統公布,預計於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為使檢警調進一步認識國民法官法,瞭解國民法官法新制可能對偵查程序造成的影響及衝擊,法務部與宜蘭地檢署舉辦國民法官法新制講習。

 

法務部法制司鄧副司長巧羚表示,國民法官制度兼具參審、陪審制之精神,不但對國民是全新體驗,對檢察官更是嶄新挑戰,因為與現行刑事訴訟程序有極大不同,法務部必須提供足夠資源,包括籌辦新法說明會、舉辦教育訓練、辦理學術及實務交流研討會、召開共識營、在部內網站建立「國民法官法專

區」等,全力協助檢察官於新制戰場充分應戰。地檢署李檢察長嘉明於致詞時則表示,國民法官法新制的特點,除由不具法律背景及職業法官身份的國民共同審判案件外,另一大特點是卷證不併送制度,起訴證據必須在法院審理時才能提出,故檢、警、調犯罪偵查需更精緻周全,檢察官始能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在法庭充分舉證。未來新制施行後,無論是檢察官要說服國民法官形成有罪心證,或是辯護人為了要削弱證據的憑信性,都可能會傳喚第一線司法警察到

庭作證,要如何忠實完整呈現案件偵辦過程,確保偵查成果,都是大家必須面對的課題。

 

這次講習邀請到臺灣高等檢察署廖先志檢察官、中央警察大學林裕順教授、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文家倩法官擔任講座,分別以「國民法官制度下偵查與公訴的銜接」、「人民參審如何反映小市民的呻吟?~談審理節奏與證據構造」、「國民法官制度的出證與調查證據實務問題」為題,引導與會學員思考面對國民法官法新制,傳統偵查作為可能需要的提升與變革。經由三位講座深入淺出的講授國民法官法新制,除了讓與會學員對於國民法官法有進一步的了解,也深知未來所肩負的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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