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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機會當國民法官?~電腦抽籤決定

誰有機會當國民法官?~電腦抽籤決定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依國民法官法的規定,從112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原則上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宜蘭市長江聰淵今天邀請宜蘭地方法院書記官長陳淑宜,向基層民代、調解委員及里長等解說與意見交流。

 

您也有機會當國民法官,書記官長陳淑宜表示,縣內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國民法官法草案於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8月12日經總統公布,正式成為我國司法制度的一環。國民法官法的目的在於提升司法透明度、有國民法官資格經查宜蘭縣廿三萬多人,發書面通知沒那麼多經費,會以電腦隨機篩選出國民法官,民眾,被抽中的人,收到通知時,不要以為是詐騙,不要隨意放棄機會。

 

市長江聰淵表示,宜蘭市調解案件成效深獲各界肯定,108年底市調解委員會榮獲法務部及宜蘭縣政府雙雙評定為全縣第一名,宜市有最優秀的調解委員,不管在鄉鎮市公所、縣政府,甚至到法院都有我們的調解委員為市民服務,素質優異、成績斐然。

 

江市長說,市公所除了本市的調解案件外,我們也關心民眾在法院的訴訟權益,除每週一的免費律師諮詢外,今年1月1日起本市與宜蘭地方法院合作推動「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透過視訊,我們的民眾查詢訴訟程序問題時,都可以省去跑法院舟車勞頓之苦。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這是我們訴訟程序的極重大變革,國民法官法實施後,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走進法院,坐上法檯、擔任國民法官,在為期不到兩年半上路前的準備期間,市公所會不定期邀請法界人士,為我們的里民講授制度運作的各項重點,讓里民能跟制度無縫接軌,免於茫然、忌諱,以我們宜蘭人的社會經驗及專業知識提供法院做出適切的審判。

 

江聰淵表示,目前,政府極力推動以訴訟外的調解機制排解各種糾紛,未來,年滿23歲的民眾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未來都會納入社會專業人士及民眾的參與機制,審判不再只由法官及檢察官決定。配合未來上路的國民法官法,我們舉辦課程,邀請調解委員、里長瞭解法院調解程序及國民法官法制度,讓基層人員熟悉政府提供給民眾各種最便利的糾紛調解機制,及攸關每個人參審、訴訟權益的國民法官法制度。

(相關資料由市公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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