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 譚杰/宜蘭報導】3月 16 日下午 4 時 22 分許,在蘇花公路 114.7 公里北上路段,發生遊覽大客車自撞山壁,致6名乘客死亡,司機、導遊及乘客等 39 人輕重傷事件,宜蘭地檢署今天(24)上午以被告身分傳訊蘇花公路肇事遊覽車游姓司機,另以證人身分傳喚其所屬龍○通運公司陳姓負責人,釐清事故過程與疑點及車輛保養等相關問題。
檢察官訊畢認為游姓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然尚無羈押之必要,命以新臺幣 100 萬元交保候傳。
梁光宗主任檢察官表示,事故發生後,扣押肇事遊覽車進行勘驗,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詢問同車乘客及有關目擊證人,取得案發過程往來車輛行車紀錄影像分析,並下載肇事車輛數位行車紀錄檔案判讀、 檢視車體及煞車系統有無異常等,且將持續調查各項證據,以查明車禍發生始末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