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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錦坤緊追「楊桃館」排入拆除~陳俊宇:「依法處理」

林錦坤緊追「楊桃館」排入拆除~陳俊宇:「依法處理」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的「楊桃館違建」爭議,民進黨陳俊宇多次對外表示,之前已經依照縣府載明的違建拆除完畢,「後續縣府若有提出違建認定之公文,會依法處理」;無黨籍立委候選人林錦坤表示,員山鄉公所10月初再度查報違建,2樓270平方公尺都是違法加蓋,上周已被縣政府列入「排定拆除」對象,陳俊宇不但沒有依法處理(補照或拆除),竟然表示要求政府重新會勘。

 

林錦坤說,集貨場是「農業設施」,就算建築物十年之後歸屬地主所有,也不能當成「農舍」住人;但是在拿到集貨場的使用執照後的幾個月,就出現二樓違建,把一樓的集貨場變成有樓梯(見提供照片)二樓的農舍豪宅,而且陳俊宇在改建後沒幾年,未滿十年之前,就已經搬進去居住。

 

陳俊宇時年僅26歲於90年5月28日向陳姓地主買下員山鄉隘界六路(地段號為隘界二段68地號,集貨場蓋好為隘界二段36建號)的這塊農地,員山鄉農會楊桃產銷班早年決定興建集貨場,由同樣是產銷班班員的陳俊宇無條件提供土地,向農委會協助申請興建補助247萬餘元,不足額的部分由產銷班成員共同出資,依照規定至少要免費無條件供班使用十年,十年後建築物才能歸地主所有。

 

林錦坤說,縣政府早在上個月依照員山鄉公所查報的違建,已經在10月25日公文令其一個月內補照,但因為陳俊宇的農舍豪宅屬於「實質違建」,也就是連補照都沒有辦法補,通知其補照時間已逾一個月,縣政府上周公文給陳俊宇,把陳俊宇的農舍違章建築列入「排定拆除的對象」!

 

圖/室內一樓加工變成二樓的農舍豪宅樓梯/林錦坤提供

 

林錦坤說,陳俊宇的農舍豪宅違建,2015年被縣政府依違反農地農用,罰款六萬元,他沒有改善;在立委選舉爭取民進黨內提名之前,才「偷偷」拆,卻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只有「拆半套」;如今又被查到270平方公尺的違建,不是說好的「會依法處理」嗎?為何使出這種欲要求政府「重新會勘」的爛招。

 

林錦坤說,陳俊宇日前曾經表示鄉公所與縣政府查報的違章建築面積,與陳俊宇自己認定的面積不同,「差了一半」,所以陳俊宇想要求重新會勘;其實,擅造違建後早已增生了一層不法的建築容積。今天不管違章建築的面積是多少?這種違章建築屬於實質違建,根本無法補照,更何况是領取公款247萬餘元後蓋成自家違建,之可責性高。擅造違建人陳俊宇要求重新會勘能夠改變違建的事實嗎?誠實面對,主動拆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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