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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夜市攤位爭執處理不當 恐影響年底縣長選情

羅東夜市攤位爭執處理不當 恐影響年底縣長選情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羅東觀光夜市日前爆發有自稱地主陳姓男子,向流動攤販收取每日700元租金,有部份攤販不從,卻招來警察取締違規,結果爆發爭紛,網友們看不下去,在臉書上另闢戰場,展開激烈的口舌論戰,船來大樓屈臣氏前道路到底是私有土地或是公有土地,因攸關收費是否合法及警方執法標準,可惜案發至今10餘天,羅東鎮公所猶惦惦不出聲,讓人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之事,也難怪有網友在臉書上大聲疾呼「阿妙姨出來講」。

 

10餘年前陳國賢擔任羅東鎮長時,在羅東中山公園民生路,公園路,民權路三週邊,搭建鐵皮屋,供鎮內低收入戶申請設攤營生,每年由鎮公所收取象徵性清潔費,後來游榮華,林聰賢接任鎮長也蕭規曹隨,為維持交通由通在道路兩旁劃上黃線,並訂下攤販攤位不得越出黃線及下午5時以後才能擺攤的夜市潛規則,由於攤販集中夜市逐漸結市,外來流動攤販紛紛駐進,與合法固定攤販分別苗頭,但是10餘年來彼此相安無事,全省各地夜市文化形成,羅東夜市經網路票選成為全國第三名觀光夜市,夜市攤位更是一位難求。

 

本月初有自稱地主的陳姓男子涉嫌向攤販收取每日700元的租金及黃線外每尺4200元的攤位費用,有部份攤販認為他們擺攤的位置,屬於公有路地因此拒絕繳納租金,陳姓男子立刻打電話報警,當天晚上大批警察趕至,依違反交通道路處法條例對佔用道路攤販開具罰單,此舉引來有繳納租金攤販們強烈不滿,當場發飆責問在場的陳姓男子,為何繳租金還被警察開罰單,陳姓男子默不作聲後來表示他不是地主,也否認向攤販收取租金。

 

翌日羅東警分局為釐清道路產權歸屬,以正式公函要求羅東鎮公所提出明確說明,以作為日後執法依據,並且答應攤販設攤位置屬於公有土地,且經鎮公所合法登記有案者,將撤銷當天罰單,為避免爭執,警方分別在屈臣氏樓下及公園人口處,紅線路段擺設三角錐,禁止攤販擺攤,靜待羅東鎮公所答覆,收費爭執才暫時偃旗息鼓,令人遺憾的是案發至今已10餘天,鎮公所惦惦不願出聲,所圖為何讓人百思不解。

 

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媒體問及發生收租路段產權所屬問題時表示:

 

一、依據93年羅東鎮公所訂定「宜蘭縣羅東鎮徒步區設置及管理維護自治條例」及參照95年公告羅東鎮中山公園周圍行人徒步區範圍,公告每日下午5時至12時為行人徒步區。

 

二、羅東夜市是羅東鎮重要的觀光資源,為促進羅東觀光夜市商圈發展,在母法攤販管理自治條例尚未訂頒前,本所將積極輔導羅東夜市行人徒步區範圍內商家、攤販成立徒步區管理委員會,以利徒步區管理維護作為。

 

羅東鎮公所無厘頭的答覆令社會各界為之傻眼,裡面是否隱藏不可告人之事,地主向攤販收取租金是否合法,檢調單位應主動展開調查以釋民疑,網友們更是議論紛紜,如果羅東鎮公所不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年底轉用選票抵制主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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