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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禁建50多年保護區 今天經內政部都委會解套【影音新聞】

羅東鎮禁建50多年保護區   今天經內政部都委會解套【影音新聞】

【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羅東鎮被「禁建」50多年的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105公頃 ,今( 16)日中午1時經 內政部都委會通過,訂正計畫範圍內之「保護區」為「農業區」,附帶同意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及「住宅區」,總計面積為105.0644公頃。對大溪南地區的繁榮,大有幫助。


這個案對羅東、五結、冬山影響很大,歷經50幾年的保護區總算在今天完成審議 建設處長林國民表示,民國55年當初規劃的時候,發布的羅東都市計畫說明書內,將計畫區內部分農業用地誤植為「保護區」,造成羅東都市計畫的推動陷入難解之境,經地方爭取多年均無結果,後經縣府逐一檢視歷年資料,證實為誤植,同時依據內政部函示,計畫書圖不符時,應以計畫書所載內容為準,這才讓本案的推動出現曙光。


陳金德代理縣長今天上午趕到台此開會,這件歷經多年,由宜蘭縣政府提出之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及保護區通盤檢討)(配合羅東地區治水防災系統計畫)一案,終於在今天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15次大會審議通過了,代理縣長陳金德表示,對大羅東(羅東鎮、冬山鄉、五結鄉)地區居民有交代了!


去年12月8日賴院長至宜蘭舉辦鄉鎮座談,代理縣長陳金德即當面力爭此案,為大羅東的發展請命,期盼行政院和內政部支持,並點出民國55年發布之羅東都市計畫說明書內,將計畫區內部分農業用地誤植為「保護區」,造成羅東都市計畫的推動陷入難解之境,後經縣府逐一檢視歷年資料,證實為誤植,同時依據內政部函示,計畫書圖不符時,應以計畫書所載內容為準,這才讓本案的推動出現曙光。


民國87年羅東鎮公所提出之羅東擴大都市計畫案,因地方未達共識,致使全案歸零。基於羅東都市發展需求,同時地方居民和各級民代的陳情關心,代理縣長陳金德上任後,全力推動變更羅東都市計畫案,朝整合水資源的方向規劃,當中數度親上內政部溝通,亦親邀都市計畫委員會到現場現勘,期間歷經小組、大會審議。


縣政府表示,羅東市區因現有排水系統容量不足,每逢大雨即造成市區淹水,損害人民生命財產甚鉅,為減緩羅東市區水患,擇定羅東都市計畫外緣保護區設置南北水網,將市區上游逕流截流於外圍,成為環狀水網,減少進入市區的逕流量,降低市區水患發生風險,並引入海綿城市理念,透過大型蓄滯洪設施,結合水網計畫產生綜效,將羅東都市計畫地區治水標準提升為50年保護標準。


為取得南北水網及蓄滯洪相關必要公共設施所需用地,遂提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及保護區通盤檢討)(配合羅東地區治水防災系統計畫),採取區段徵收方式整體開發,預期效益除解決羅東水患、羅東都市計畫發展腹地不足問題外,配合治水增設之蓄滯洪公共設施平時亦可兼供休閒遊憩、停車及防災等功能,一併提升羅東都市計畫不足之公共設施服務水準。


宜蘭縣政府指出,該案自93年委託規劃,95年公開展覽,100年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100年至106年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多次審議其公益性及必要性,在縣政府團隊的努力下,終於在今天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15次大會審議通過。訂正計畫範圍內之「保護區」為「農業區」,附帶同意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及「住宅區」,總計面積為105.0644公頃。

陳金德縣長

  代理縣長陳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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