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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焚化爐回饋金修法三讀通過~分配制度更完整

宜蘭焚化爐回饋金修法三讀通過~分配制度更完整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議會13日三讀通過「宜蘭縣區域性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修正案,調整焚化爐回饋金分配機制。修法完成後,未來每年回饋金總額預估可達約6,615萬元,並擴大回饋範圍,使制度更貼近實際影響區域。

 

宜蘭縣環保局長許嘉琦表示,依據修正後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焚化廠每處理1公噸垃圾須繳納回饋金新台幣300元,若為操作廠商自行收運的垃圾,則每公噸再加計50元回饋金。依目前垃圾處理量推估,全年回饋金金額約為6,615萬元。

 

依據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原有回饋區域仍維持每噸250元的分配模式,每年約5,250萬元。分配方式為焚化廠所在地村里成興村可分得40%;鄰近村里包括五結鄉利澤村、季新村,以及蘇澳鎮龍德里與頂寮里,共分得30%,四個村里各分得7.5%;焚化廠所在鄉鎮市五結鄉公所則分得30%。

 

依據回饋金自治條例第五條,此次修法也新增每噸50元回饋金,以及操作廠商自收垃圾加計每噸50元的分配機制,總額約1,365萬元。新增回饋金將由焚化廠所在地毗鄰鄉鎮市分得80%,其中蘇澳鎮公所占34%、冬山鄉公所占46%;羅東鎮公所則分得8%;五結鄉公所分得12%。

 

宜蘭縣議員黃琤婷在臉書表示,羅東鎮新群里長期位於利澤焚化爐落塵影響範圍內,但過去並未納入回饋制度。自她上任以來,地方居民多次反映相關問題,她也在議會多次要求環保局檢討調整。然而過去受限於既有回饋合約尚未到期,制度調整一度難以推動。

 

她指出,近期環保局透過煙道模擬分析,確認新群里確實位於焚化爐影響範圍內,使回饋制度調整有了更明確的客觀依據。此次修法三讀通過,羅東鎮也正式納入回饋範圍,讓制度更符合實際影響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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