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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增設副縣長、副祕書長.運動處9月9日成立

宜縣增設副縣長、副祕書長.運動處9月9日成立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為強化行政量能與推動體育發展,今天縣務會議通過修正組織自治條例,除增設副縣長與副秘書長職務外,也正式將「運動處」納入組織架構,預定於9月9日掛牌成立,相關修正案後續將送縣議會審議。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原編制1名副縣長將增加為2名,並新增1名副秘書長,同時刪除參議人數上限規定,改以總員額比例控管。依規劃,未來參議人數最多可達9人,縣政府暨所屬一級機關還可以設置「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視察。以因應縣政業務擴展需求。

 

縣府指出,此次調整係配合中央於去年12月3日修正的地方制度法,明訂縣政府得設置2名副縣長及1名副秘書長,並調整參議配置方式,使人力運用更具彈性。

 

在體育發展方面,宜蘭縣議員與體育界人士於去年11月發起連署,催生運動處成立;立法委員吳宗憲亦於今年初邀集相關單位會商,中央已同意增加員額,促成此次組織調整順利納入運動處設置。

 

代理縣長林茂盛表示,縣務會議已通過修正條例,後續將依程序送議會、報請中央核定,並同步編列追加預算,用於運動處辦公空間整建及設備採購,待預算與行政程序完成後即可正式運作。

 

林茂盛指出,中央教育部於去年9月9日成立運動部,宜蘭縣政府也選定同日成立運動處,象徵中央地方協力推動體育政策。他要求相關局處全力配合籌備工作,強調既然決定日期,就必須「說到做到」,展現縣府推動體育發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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