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宜蘭縣發生一件「人打狗」事件 ,人喝酒之後,涉嫌打狗,江嫌被移送法辦。
宜蘭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稱,他店家所飼養的狗遭人打傷,經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係一名江姓犯嫌(50歲)與陳姓友人(45歲)於29日23時許一起飲酒,江嫌離開時徒手拿石頭、交通錐、瓦斯桶等物品朝店內黑色寵大型犬攻擊,隨後乘坐計程車逃逸。
經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循線追緝,迅速於2小時內確認江姓犯嫌身分,於30日1時許通知江嫌到案說明,江嫌表示因飲酒後失控,致行為脫序,深表懊悔,全案依毀損、公共危險罪偵辦;另行為涉及動保法部分函轉相關單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