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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下月實施.拾獲物品要回派出所登錄太麻煩

跟蹤騷擾防制法下月實施.拾獲物品要回派出所登錄太麻煩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議會今天行警政質詢時,陳鴻禧 議員對於6月1日即將實施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要求加強宣導,並對基層員警進行相關的教育訓練,才能更妥適的處理民眾報案與應對;楊弘旻和林岳賢兩位議員,則對旅遊團的民眾撿到東西,送交警方時被要求到派出所作筆錄,結果整團的時間都拖延了,希望警方簡化便民。

 

陳鴻禧議員說,有鑑於「跟蹤騷擾防制法」於去年三讀通過,今年6/1將開始實施,警察局是否已做好相關的事前準備。

婦幼隊長陳振亮說明,各分局的家防官與社區家防官還有婦幼隊,都有到警政署受相關訓練。

陳鴻禧表示,這項新的法令即將實施,它和其他相關法令的競合關係如何?許多時候,接受民眾報案的都是基層員警,而且不能預設民眾一定都會到分局報案,應該要對派出所基層員警進行相關的教育訓練,才能更妥適的處理民眾報案與應對。而且,許多女性遇到跟蹤或騷擾,不知該向誰求助,也請警局協助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避免憾事發生。

 

楊弘旻 議員表示,旅遊團到到宜蘭綠色博覽會玩,小孩撿到一支手機,交給現場員警,但員警堅持要小孩到派出所做筆錄才可以,這樣一來一回可能就要花上一小時,孩子是和他人一起出遊,這樣實在很不方便。拾金不昧是美德,民眾因報案卻造成困擾,程序太麻煩,希望警察局儘速制定一套便民措施。

林岳賢議員說,這種事不只在宜蘭縣會發生,在全國縣市都會發生,經常會有民眾撿到錢、皮包、手機等遺失物,希望警方可以簡化程序。

 

警察局長林新晃說明,現在可以不用到派出所作筆錄,但是要用手機拍下拾獲物,再拍下員警的臂章號碼等,因為假設撿到一皮夾內有3000元,萬一失主說少了,拾獲人和員警都很困擾,因此警方才會如此慎重,民眾如到風景區或參加活動,也可以送交主辦單位、服務台處理。

簡松樹議員表示,拍照片存資料應該是警方要作的事,怎麼反賓為主,要民眾去拍。

縣警局說明,警察機關受理拾得物,現在不須製作筆錄,僅需登錄拾獲人基本資料。依法,公告6個月若無人認領,可由拾獲人取得該物所有權。如果拾獲人趕時間,或是不想留資料,無法到派出所登錄資料,即屬「不具名」拾得,但是後續無法請求報酬、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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