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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漁船違法捕魚.農業處將會海巡單位處理【影音新聞】

檢舉漁船違法捕魚.農業處將會海巡單位處理【影音新聞】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沿海有漁船違法在三海浬內捕魚,縣議員陳鴻禧向農業處長李新泰反映,要求加強取締,以防漁業資源枯竭;農業處長李新泰表示將請海巡單位加強巡視,若有違規即行開罰。

 

陳鴻禧議員根据民眾反映,有漁船在距離海邊不到200公尺的地方捕角,越界違反離岸3海浬禁用拖網捕魚的規定,造成生態破壞,長此以往,恐造成漁業資源之枯竭。民眾或釣友在海邊,若有發現違法拖網捕魚之情事,可立即撥打海巡守護專線118報案,共同守護海洋生態。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長李新泰表示,依漁業法第44條公告「宜蘭縣沿近海域網具類漁具禁漁區及有關限制事宜」,禁止使用網具、類漁具,進入縣內沿岸岸線向外600公尺處以內水域作業,違反者依漁業法第65條規定核處,處漁業人(船主)及漁業從業人(船長)各新臺幣3萬元罰鍰。

 

李處長說,光憑照片影片,很難確認實際距離,尤其漁船必須是捕魚才違規,若漁船只是經過,業不違反規定。有關民眾檢附疑似於網具類禁漁區違規作業情事,已請海巡單位加強巡視,若有違規情形,由宜蘭縣政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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