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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只有一種繫法~醫生證明也無效.罰單照開

安全帶只有一種繫法~醫生證明也無效.罰單照開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一位趙姓男子開車行駛國五高速公路,被「科技執法」拍攝到未繫安全帶,他檢具醫院診斷書說明他因進行心臟手術,醫生將心臟除顫器置放於左胸部內,說明安全帶不能從左肩上方繞下來,他是從左腋下繞過來。公路警察單位和監理站都說明不認同的理由,監理站通知他繳納3000元罰款。

 

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表示,經審視採證相片,駕驶人穿著淺色衣物,未見駕駛座安全帶從車輛B柱延伸至駕駛人胸前,明顯未繫安全帶,若將安全帶置於腋下,仍屬違規行為。

 

第九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有關所述因左胸置有心臓除顫器1節,既然可以駕車,

理應依規定繁妥安全帶,以維自身安全。另所提供之診斷證明書內未敘明是否

「無法繫安全帶」,由於本大隊並無專業醫療知識,得以研判違規當時駕駛身體狀態,爰請監理站衡酌個案具體事實,依職權審認裁處。

 

宜蘭監理站隨即函復趙男,本案經舉發單位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查復(詳如附件函文影本),仍應依章裁罰;請於收受本函後儘速繳納罰缓新壹幣3,000元整;另您所提供診断證明書未寫明在違规時間這段期間「身體 狀況無法繫安全帶」,故無法予以撤銷。

 

趙姓男子收到函文後,充滿無奈,他已經提供了醫生診斷書,也拍了他左胸突起的圖片,何況他不是未繫,而是繫在腋下;開完刀後醫生還囑付左手不能高攀,不要使力,這些已經是普通常識,他的安全帶都是繫在腋下,從肩上繫,如果發生問題,是警方還是監理站要幫他負責?提出證明還如此刁難,最近將找民代投訴,看看能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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