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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三議員質疑林麗「為方便停車拆除消防栓」林麗:事主變公親【影音新聞】

藍三議員質疑林麗「為方便停車拆除消防栓」林麗:事主變公親【影音新聞】

【記者譚杰、趙奇濤/整理報導】國民黨籍議員林岳賢、黃浴沂、楊弘旻今天(22)在縣議會國民黨團辦公室召開共同記者會,痛批林麗議員為方便停車,假公濟私,濫用議員職權,要求機關辦理會勘,把已設置14年的消防栓任意拆除,置居民防火安全於不顧。三名議員遣責,林麗假公濟私,濫用職權罔顧居民安全的惡劣行徑,傷害議會形象甚鉅,提案要求議長將林麗議員的不當行為送交紀律委員會審議懲處。林麗議員則喊冤表示,因為地主向她陳情消防栓佔用私人土地,後經三次會勘後移除,絕非所謂特權謀私!

縣議員黃定和說,陳情民眾分別向縣議員林岳賢、縣議員黃定和投訴,指稱林麗議員服務處才搬來10幾天,就為了自己停車方便,濫用議員職權謊稱消防栓設置於私人土地上,要求拆除已設置14年的消防栓,相關單位迫於壓力今年2月9日拆除;

黃定和議員說,接受民眾陳情今年8月16日重瓣會勘,確認消防栓係設置於公有土地上,並非林麗議員所稱的私人土地,而機關卻驚攝於林麗議員威勢不敢重設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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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民眾更爆料,林麗議員於今年2月11日施壓機關要求把紅線塗銷以方便停車,經居民抗議投訴市公所該劃設紅線處是迴轉道,才於4月7日恢復紅線劃設。

居民氣憤表示:「林麗議員好大官威,百姓身家性命安全不如她停車重要。」,甚至質疑當議員的都這麼鴨霸嗎?

林麗回應澄清表示,接到地主陳情其私人土地被消防栓佔用,今年一月由消防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第一次會勘,自來水公司、宜蘭市公所、地主都有出席會勘決議。

後經其他議員再反映民意分別於今年七月及八月再由消防局召集相關單位自來水公司、宜蘭市公所、建設處、地政處、地主等辦理第二、三次會勘,決議移設消防栓至防汛道路上。

林麗澄清,前後共辦理三次會勘,決議移除或移設消防栓,均由消防局、自來水公司等單位,依民眾反映、專業及法規規定所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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