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因不滿行政院逕行刪減25.56億元一般性補助款,今(4)日依訴願法提出訴願,盼藉由行政救濟機制維護縣政穩定與縣民權益。
行政院於今年5月16日通知,將宜蘭縣原核定93.6億元的一般性補助款,下修至68.03億元,刪減幅度逾四分之一,金額高達25.56億元。縣府認為此舉將嚴重衝擊民生建設與縣政推動,曾於5月27日正式函請行政院恢復原核定額度。然而,行政院6月2日的回覆中仍維持原決定,並建議縣府以舉債方式因應支出缺口。
對此,縣府指出,目前宜蘭縣1年以上未償還公共債務比率已超過六成,屬中度財政管理縣市。為維持財政紀律並避免債留子孫,已無新增舉債計畫,行政院此項建議將導致財政風險升高,實難配合執行。
縣府並批評中央未事先與地方充分溝通,即貿然大幅刪減補助,違反行政誠信與信賴保護原則,並損及地方政府財務自主權。該項刪減行為已違反依法行政與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並與《憲法》第147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及《地方制度法》諸多規定牴觸。
縣府強調,此次依法提起訴願,是為了守護全體縣民的基本權益,並再次呼籲行政院正視地方困境,撤銷不當處分,依據法令補足合理補助,讓縣政正常運作不受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