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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府接軌職安新制~工程安全升級職場心安

宜蘭縣府接軌職安新制~工程安全升級職場心安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今(20)日召開縣務會議,會議地點今年首度移師頭城鎮蘭陽博物館,聚焦《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及《勞工請假規則》調整等勞動新制因應作為。代理縣長林茂盛在會中強調,縣府將全面接軌中央法規修正,從工程安全出發,進一步擴展至心理健康與職場尊嚴,打造更完善的健康職場環境。

 

代理縣長林茂盛於會中裁示指出,職場安全不能僅停留在硬體設施與工程管理,更應重視勞工的心理感受與基本尊嚴。未來不論是公共工程或行政體系,都不容因預算編列或管理疏漏而留下工安破口,縣府團隊須共同承擔責任,將「生命價值」與「人性關懷」落實於施政各層面。

 

勞工處處長游宏隆報告指出,此次《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核心在於強化「源頭管理責任」。縣府公共工程將不再沿用以往以總價固定比例編列安全衛生費用的方式,而是於設計階段即進行風險評估,針對防護圍籬、防墜網等設施,依實際需求與數量進行量化編列,避免因低價競爭犧牲安全,確保施工現場具備完善防護。

 

在職場霸凌防治方面,新法明確定義霸凌行為樣態,並加重雇主的防範與處理責任,要求事前建立預防計畫、事件發生時即刻介入處理並通報結果。若涉案者為單位最高負責人,亦須提供外部申訴管道,保障受害者於離職一年內仍可提出申訴,降低權勢不對等所帶來的壓力。

 

此外,勞權保障亦同步升級。新制規定,勞工一年內請病假未逾十日,不得因此被扣發全勤或遭受不利處分;家庭照顧假則改以「小時」計算,協助雙薪家庭更具彈性調配照顧需求,提升工作與家庭平衡。

 

林茂盛表示,雖然職業安全衛生的檢查權責在中央,但地方政府在預防端扮演關鍵角色。宜蘭縣政府將持續建立中央與地方協力的防護網,推動跨局處合作,讓職業安全不再只是單一業務,而是整個縣府共同的治理承諾,朝向「從工安到心安」的目標穩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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