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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乘搭大眾運輸先量體溫 未戴口罩最高罰鍰1萬5,000元

即日起乘搭大眾運輸先量體溫 未戴口罩最高罰鍰1萬5,000元

【記者趙奇濤 譚杰/宜蘭報導】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衝擊全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前天(4)已宣布「搭乘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必須戴口罩,柔性勸導不聽可開罰3,000到1萬5,000元罰鍰」。
  
宜蘭縣轄內市區公車全力配合防疫政策,礁溪轉運站、宜蘭轉運站及羅東轉運站,設有紅外線熱顯像人體體溫監測設備,並派專員現場監控,如有體溫過高之民眾將再次量測額溫,當額溫高於37.5度,將不得搭乘大眾運輸或進入轉運場站內等人潮聚集空間,並建議民眾立即就醫就診;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務必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健康,避免感染風險,民眾倘未配戴口罩欲乘車者,客運業者將進行柔性勸導,如勸導不聽者將拒載,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3,000到1萬5,000元罰鍰,若有極端個案不排除通知警方到場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林姿妙縣長呼籲,全體民眾落實防疫作為,勤用肥皂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安全社交距離,搭乘大眾運輸全程戴口罩並配合各交通運輸場站量測體溫,身體不適請儘速就醫,時刻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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