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每5年一次的農林漁牧業普查即將於5月1日開跑,至6月30日截止,各鄉鎮市公所分別成立普查所;縣府財稅局表示,提供作農業經營的土地,也要在5月份向鄉鎮市公所申報,辦理造冊課徵田賦,現田賦免徵,等同免稅。
宜蘭市公所和員山鄉公所今(16)日分別成立農林漁牧業普查所,實地訪查工作將於110年5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進行,採全面性普查,凡普查標準時期(109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經營農作物栽培、畜牧、農事及畜牧服務、林業、漁撈及水產養殖等生產與休閒活動之業者,均為這次普查訪查對象,普查將以「派員面訪」、「留置填表」及「網路填報」等三種調查填報管道進行訪查,普查所取得的資料,僅供政府整體統計分析應用,對個別資料絕對保密。
政府進行全面性普查,能了解農林漁牧業者經營現況與休閒農業發展情形,可作為農政機關推動「新農業運動」,研訂適切農業施政方針,改善農漁業經營體質及制定未來產銷計畫與調整經營策略之參考,提高農漁民福祉,敬請各受訪戶配合辦理。
民眾若對普查作業或普查員身分有疑慮,可以利用政行院主計總處的網站「109年農林漁牧普查專區」查詢或撥打政行院主計總處專線(0800-007589#11、12、13)或165反詐騙專線洽詢。實地訪查時普查員會做到「3不+2會」之訪查原則:不會洩漏個人資料給任何人、不會詢問普查表以外的資料、不會要受訪戶提供帳戶或存摺、會配戴普查員證、會親自遞送致受訪戶函,所以請受訪縣民朋友安心配合普查工作,並提供詳實資料,共同圓滿完成109年農林漁牧普查。
農林漁牧業普查是政府的重要基本國勢調查之一,自民國45年首次創辦後,已建立每隔5年舉辦一次之規制。於普查年後1年完成初步綜合報告,後2年完成總報告,提供各界研究使用。
農業是立國之根本,國家發展的重要命脈,適時對台閩地區農林漁牧業經營者進行全面性普查,了解農林漁牧業者經營現況與休閒農業發展情形,可作為農政機關推動「新農業運動」,研訂適切農業施政方針,改善農林漁牧業經營體質及制定未來產銷計畫與調整經營策略之參考,以提高全民福祉,其意義與重要性誠屬深遠。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實際提供作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例如: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等,可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會同有關機關勘查認定後,編造清冊,移送主管稽徵機關據以課徵田賦。該局強調田賦自76年已停徵,實質上等同免稅。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後,會同相關權責單位實地會勘時間為每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經審查認定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農業主管機關會在7月底前造冊送該局辦理課徵田賦事宜,不須土地所有權人另外向該局提出申請。
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已核准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課徵田賦的土地,如使用情形未變更,不必每年重新申請,但如產權發生異動(如買賣、贈與、繼承等),新的土地所有權人就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否則會從移轉登記之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該局籲請符合申請條件之土地所有權人,記得於5月31日前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錯過只能等明年!
如欲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請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