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5年前擔任南澳鄉公所農政課長的林0雷(後調原民所所長、現任縣府專員),遭控於當年活動現場兩度熊抱女課長,案經司法審理,一審依強制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檢察官和被告均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1年3月20日下午,當時南澳運動場舉辦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林0雷先以徒手環抱女課長,於對方拒絕並掙扎後,仍再次強行擁抱。事後女方提出性騷擾申訴,經縣府調查認定成立,對林記申誡2次並予以調職處分。
女課長另行提告強制猥褻罪,林0雷則全盤否認,表示當天未曾接觸對方。辯護律師主張,雙方過去存有嫌隙,質疑指控動機,並指出女方事發多年後才提出申訴與告訴,時序上令人存疑。
一審宜蘭地方法院認為,林男雖有強行擁抱行為,但接觸女方胸部時間短暫,難以認定具有猥褻犯意,因此不構成「強制猥褻罪」,改依「強制罪」判刑6月。對此,檢方與林男均提起上訴,檢方主張應構成猥褻,林男則否認犯罪事實。
高院審理後指出,檢方起訴內容本已認定難以證明具有猥褻意圖,僅就強制罪提起公訴,且有證人證稱當時情況未見刻意碰觸隱私部位,認為一審未以強制猥褻論罪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