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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風雲~~薛秋花鄉長的無奈 多數代表支持 嘛沒效(影音新聞)

南澳風雲~~薛秋花鄉長的無奈  多數代表支持  嘛沒效(影音新聞)

【記者王名瑋、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南澳鄉代表會有七席代表名額,有五席代表同意鄉長薛秋花的提案,能不能過關?答案是「否定」的,南澳鄉代表會對鄉長薛秋花的提案,給打了回票。

鄉公所提出的兩個案是──「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僱用臨時專案人員經費63萬8672元」,以及「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檢測人力經費31萬元」兩案,請鄉代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並轉正。

鄉長薛秋花將提案先請代表們連署,同意該案的代表共有五人簽署,分別是葉振福、· 林金助、·吳長福、 江添盛、林士帆。

鄉代會對這件公文的回復是──「 此兩案貴所先行找代表連署,未經本會主席批示核可,於程序未符, 故退回再議」。

薛秋花鄉長說,代表會有7席代表,鄉公所最近發了一個公文,代表會當中已經有5位代表已經連署同意鄉公所的提案,同意先行墊付3名臨時人員的經費(己於3月底離職),讓他能夠繼續工作。 但是卻被代表會打了回票,公文中說明,鄉公所雖然已經先行取得代表的連署同意,可是「沒有經過本會主席批示核可」。

薛秋花無奈地說, 我們都知道代表會是合議制,7 席代表中只要4位代表同意先行墊付,代表會就應該同意公所先行墊付。代表會說未經「本會的主席批示核可」,這樣就表示說「這個代表會是主席一個人決定,一個人說了算」? 所以這個公文內容是有一點很奇怪的,而且單憑主席一個人說了算,在 法律上也有疑義, 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請縣政府做一個函示,或是指示。

代表會公文寫著:「未經本會主席批示核可,於程序未符, 故退回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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