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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興建.陳金德VS林聰賢.農民無所適從

農舍興建.陳金德VS林聰賢.農民無所適從

【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的農舍政策不定,監察院要農委會和宜蘭縣政府導正,而代理縣長陳金德希望農委會趁此機會「註銷」「興建農舍臨界臨路的規 定」,農委會會註銷嗎?宜蘭縣興建農舍的方式民眾要如何依循?年底縣長易人,又會怎麼變化。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對農委會和宜蘭縣政府各打五十大板。

農委會要求興建農舍時要「臨界臨路」,因為這樣的規定「限制了人民權利」,必須要有「法律授權」;縣政府「放寬」規定興建農舍在前段40%,可以不「臨界臨路」,同樣也是涉及「限制人民的權利」,兩個單位都是「逾越法律授權範圍」。

 

在這次的農舍興建爭議事件,縣長陳金德希望農委會趁此機會「註銷」「興建農舍臨界臨路的規 定」。農委會主委是前宜蘭縣長林聰賢,而興建農舍要求「臨界臨路」,正是林聰賢縣長為遏止農舍濫建的創舉,並建議農委會全面推行,獲得採納。

 

如今陳金德希望農委會註銷,又形成「陳金德VS林聰賢」的局面,林聰賢主委會「推翻」自己全國首創之舉嗎?陳金德縣長目前雖宣稱「宜蘭縣的農舍興建」,縣府的作法不變。但陳金德代理縣長的任期只剩兩個多月,新任縣長會怎麼作?猶未可知。

 

監察院認為代理縣長陳金德違反上級法令;陳金德認為縣府沒有不遵從上級命令,因「行政指導」有告知農民,縣府的農舍政策是務實作法,也符合農地農用精神。農委會應趁此時機修改規定。

 

陳金德縣長表示,農地農用的立意良善,但是採取的手段一定要合法,要有所謂的法律授權。 農民蓋農舍要臨界臨路, 從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跟法務部的意見看起來 ,也聽取很多律師的意見, 這個是逾越了法律授權,實質限制了人民的權利,需要法律授權。

 

陳金德說,監察院認為我們也沒有法律授權, 我們在農地 40% 以內也沒有法律授權,但我們沒有強制,大家很高興啊 ,大家都接受啊。我們是 指導農民建在 40% 以內,農民 一樣他可以拒絕, 但是我們會審查兩件事「有沒有影響農村發展 」、「有沒有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因此林聰賢主委 用這個時候來改「臨界臨路」,是最好的時機。

 

記者問:但是那是當時林聰賢縣長遏止農舍泛濫、引以為豪的政績,如今他是農委會主委,會自己註銷自己的政績?

 

陳金德表示,從 法制面來解釋, 根本沒有法律授權 ,而且造成農民痛苦, 如果這是一個好的政策,不會有三千農民 到縣政府來抗爭,顯而易見這個政策 是錯誤的 ,不然不會有那麼多人來抗議; 第二個就是實質面來看 ,為了要讓農地農用最大化,將房子蓋在邊邊角角,事實上不合用,「我認為這是一個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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