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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召開防疫指揮中心會議.全面備戰肺炎維護民眾健康

林姿妙召開防疫指揮中心會議.全面備戰肺炎維護民眾健康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今(30)日開工第一天,召開「宜蘭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指揮中心 第二次會議,要求各相關單位加強肺炎防疫工作,林姿妙縣長指示,今天開始恢復上課的幼兒園也應落實防疫,小朋友若生病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應載口罩由家長送醫治療,暫時在家休養而不上課,麻煩教育處及衛生局多加宣導;最重要是請社會處對社區、長照據點等,督導及強化民眾防範措施及作為,務必做到防疫滴水不漏,維護縣民健康安全。

林姿妙縣長在會中要求團隊依分工規範執行各項工作,目前縣內的口罩庫存量是足夠的,衛生單位已將防疫儲備口罩,優先提供醫療院所及面對第一線民眾的工作人員,也全力協調縣內各口罩供應廠商,於今日開工後儘速配送至各藥局,民眾不必恐慌。另外人口密集機構要注意感控措施,要積極協助民眾,解決各項防疫工作上的困難,讓民眾安心,避免恐慌;再配合中央的政策,共同守護縣民健康。

衛生局長徐迺維報告,目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各地方陸續有確診個案出現(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資料顯示,截至109年1月29日,全國計有8位確診個案);同期宜蘭縣則是有通報個案共計19名,其中17名已排除,其餘2名則等待檢驗報告中,目前宜蘭縣內無確診個案。

徐局長說,關於昨(29)日因宜蘭地區網路上出現「武漢地區返臺,未依照規定進行自我健康觀察的案件」,衛生局亦說明,經由第一時間與警察局的合作,很快找到該對夫婦並進行訪視及疫調。了解到該夫婦係於1月20日由中國武漢回國,且目前健康狀況亦皆良好;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係於1月26日公告,要求具湖北省旅遊史且無症狀返臺者應作自我檢疫隔離14日,爰此王姓夫婦並未列於關懷名單中。在了解該夫婦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後,衛生局當場要求其自即日起需留在家中進行居家檢疫;期間如有不適症狀需立即通報本府衛生局,如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 條、及同法第69 條處新臺幣1 萬至15 萬元罰鍰。該對夫婦也立即表示遵守,本府衛生局也會持續關懷他們的健康狀況,以保護宜蘭縣民的安全。

衛生局長徐迺維表示, 1. 已請各診所配合,對於有中國大陸 旅遊史之可能個案,通報衛生局 9357011 ,以轉介指定醫院。 2. 請醫療院所醫護人員提高警 覺,務必詢問就醫病人之 TOCC 及查詢健保雲端系統,以即時 掌握病人旅遊史,正確診療。 3. 進行各醫療機構之溝通協調 作業,協調病人轉診、床位安 排相關事宜。 4. 依個案收治情形 - 啟動國立陽 明大學附設醫院第一階段清空 計畫。5.本局調度三萬個口罩,優先提供醫師公會、藥局、各鄉鎮公所、局處一線工作人員口罩先行因應。

 

☆「宜蘭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任務分工,及其他各單位工作報告

動物防疫檢疫及動物疫情監測。

  • 市場資訊之蒐集及產銷之調節。
  • 針對感染場進行移動管制、消毒或撲殺、屍體焚毀等各項防疫工作。
  • 協助禽畜業者及相關公會進行防治政策溝通及人員衛教宣導。
  • 其他相關業務權責及配合中央部會政策事項。

 

農業處 

  • 動物防疫檢疫及動物疫情監測。
  • 市場資訊之蒐集及產銷之調節。
  • 針對感染場進行移動管制、消毒或撲殺、屍體焚毀等各項防疫工作。
  • 協助禽畜業者及相關公會進行防治政策溝通及人員衛教宣導。

 

消防局

  • 消防局前天已採購300套防護衣、面罩,供第一線救護人員使用。
  • 視疫情狀況要求救護人員穿著防護衣、面罩值勤。
  • 若有載送發燒個案的救護車,救護車會全面消毒過後再返回隊部。
  • 協助病患運送、急救及後送就醫。

 

教育處

  • 監督校園防疫應變及疫情資訊宣導。
  • 督導校園群聚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並依疫情狀況訂定停 課、復課相關計畫。

 

社會處

  • 配合督導所轄人口密集機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及疫情防治衛教宣導。
  • 提供臨時隔離場所民生物資必需品等相關資源。
  • 救災物資、捐款等災民救濟事項。

 

民政處

  • 病患所在地點戶政資料查核,以利個案相關之追蹤處理。
  • 協助傳染病病例遺體處理。 • 災民或民眾之防救、紓困等。
  • 協調國軍支援必要之防治處理及國軍疫情資料提供、通 報。
  • 透過各鄉鎮市村里鄰系統或資源協助疫情防治衛教宣導。

 

環保局

  • 要求垃圾清運人員配戴口罩執勤。
  • 宜蘭縣消毒藥劑備足,若出現確診個案,請各鄉鎮市清潔隊展開全區消毒。
  • 利澤簡焚化廠已完成全區消毒。
  • 疫災地區環境及廢棄物清理消毒。
  • 辦理疫區地區病媒孳生源清除及環境消毒工作。
  • 飲用水水質之管制。

 

工商旅遊處

  • 協助縣內觀光景點、旅宿業者傳染病防治宣導及配合相 關防疫措施。
  • 醫療用品物價安定及公平交易之監督。

 

交通處

  • 督導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業者協助衛教宣導及落實相關 防疫措施。
  • 交通工具徵調協助救災等人員載運或物資運輸。
  • 配合疫情進行隔離場所人員接駁或疏散等交通工具路線 規劃、宣導及執行。

 

水利資源處

  • 協助本縣疫病篩檢站及臨時集中隔離場所或建築物場 域。
  • 開辦臨時隔離場所各項民生管線維護。

 

警察局

  • 全面查察傳播假消息。
  • 疫災地區治安維護、交通疏導與警戒。
  • 協助拒絕配合之疑似病患進行強制就醫、環境消毒等防 疫措施。
  • 疫情相關犯罪偵查蒐證工作。
  • 協助屍體處理及勘驗有關事項。

 

秘書處

  • 協助媒體連繫、疫情資訊之新聞宣導。
  • 協調有線電視等媒體進行疫情防治宣導。

 

計畫處

  • 啟動應變中心之視訊、資訊、網路設備之架設。
  • 開辦臨時隔離場所之資訊設備、網路設置。

 

文化局 

  • 督導轄管場管環境整頓及孳生源清除。 

 

勞工處 •

  • 勞工相關疫情防救、紓困等。 •
  • 勞動安全衛生及傳染病防治宣導工作。 •

 

建設處

  • 有關公共設施建築物、設施設備、維生管線損害及損害 建物及設施安全鑑定及補強辦法。
  • 視損害程度如需辦理後續復建計畫,應優先辦理緊急復 建計畫,計畫內容應包括工程內容、經費及預算來源。

 

宜蘭縣後備指揮部

  • 國軍流行疫情之監視、通報及防治。
  • 協助流行疫情處理必要時之人力、物力支援。
  • 其他相關業務權責及配合中央部會政策事項。

 

陸軍蘭陽地區 指揮部

  • 國軍流行疫情之監視、通報及防治。
  • 協助流行疫情處理必要時之人力、物力支援。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 署第七海巡隊 /海洋所

  • 海岸流行疫情之巡防協助。
  • 海岸非法走私及偷渡之查緝。

 

財政稅務局

  • 辦理縣有財產之申請使(借)用。
  • 有關救災款撥付。
  • 辦理協助災害賦稅減免等因應事宜。

 

主計處

  • 總預算編審及預算執行追蹤與控管。

 

 人事處

  • 災害期間上班、上課決策事項。
  • 公務機關疫情通報及防治措施宣導。

直播影音連接:https://www.facebook.com/KamalanNewsNet/videos/18167252307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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