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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毒品比照酒駕.黃定和主張提高罰則

取締毒品比照酒駕.黃定和主張提高罰則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立委候選人黃定和對於查獲毒品的數量日增,受害人數也大幅上升,認為應像取締酒駕一樣,大幅提高罰則,以加速遏止。

 

黃定和表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於三、四級毒品刑責相對寬鬆,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而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罰則太輕,這間接導致毒販將重心轉向三、四級毒品,同時也懂得規避刑責,經常以轉讓來掩飾販毒罪行,使法官在審理毒品案件時通常無法重判,使得毒品問題泛濫成為台灣治安的首惡。

 

黃定和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出三大訴求:

1、 加重對持有三、四級毒品刑責判刑條件,降低純質淨重的上限,將20公克改成5公克。就如同酒駕,原先的最低標準是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處罰,來改為達0.15即加倍處罰,才遏止住了。

2、 在相關配套措施完整前,暫緩「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傳立法院擬將毒品除罪化)。

3、 由中央部會設立戒斷中心的專責機構,以結合福利、教育、警政、心理、衛生或其他資源配合地方的廣設,協助毒癮者戒斷。

 

黃定和說,在違反毒品危害相關人數方面,由2014年的4萬餘人,在2017年達到6萬餘人。而2018年警方及調查單位全台所查獲的毒品總數量為3萬6000公斤,相較於2016年查獲的8500公斤,暴增了3.2倍,同年國人因藥物濫用而導致相關死亡案例,較10年前暴增了2.6倍。而年齡方面,18歲以上使用毒品的人數也逐年增加。此外,去年毒品在宜蘭的查獲率,平均每1000人就有3人涉嫌毒品,全國排名第7名,高於全國平均。從以上數據可以發現檢警調單位的用心,同時也顯示毒品氾濫的問題。

 

黃定和表示,有句話說「人生再成功、沾毒一場空」,毒品會改變一個人的心性,上癮的用毒人,在缺錢買毒時,可以變成另外一個人,偷搶拐騙,甚至是傷害至親也都有可能,成為台灣社會最大的隱患。黃定和有機會能到中央的話,將會以減少毒品危害為目標,守護民眾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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