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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第二預備金被轟 鎮公所竟派專員出面解釋【影音新聞】

濫用第二預備金被轟 鎮公所竟派專員出面解釋【影音新聞】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羅東鎮公所濫用第二預備金補助縣內各鄉鎮市及民間團體,有「亂花救命錢」之嫌,民進黨立委鄭寶清痛批,羅東鎮公所濫用二備金行為已涉嫌違法,他將向監察院告發林姿妙,徹查是否濫權、瀆職,同時也希望司法單位能進一步調查,如此重大的疑案羅東鎮公所今(25)日竟派出一位名不經傳,到差不久的專員,召開記者會並針對使用第二預備金提出解釋,顯然不把選民看在眼裡。

 

這位專員表示,依據鏡周刊107年9月25日報導本所【亂花救命錢】濫用二備金之相關內容,本所嚴正聲明,二備金相關支用皆依法行政,無任何違法情事,相關說明如下:

 

一、報導內容述及第二預備金為鎮庫救命錢1節,係為危言聳聽;依法所謂

「救命錢」為災害準備金,是以,「第二預備金」不等於「災害準備金」

。查各縣市第二預備金編列、執行皆依循相同法源辦理,台北市政府更曾於105年因舉辦世大會編列高達12.5億第二預備金,先予敘明。

 

二、本所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國內團體皆依預算法第70條規定辦理,查前鎮長林聰賢於97、98年度亦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外鄉鎮計有53案(附件一),宜蘭縣政府107年第1季至第2季,亦以第二預備金受理核定補助計畫及活動,計有5千344萬8,000元在案(附件二)。

 

三、查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於107年5月22日函宜蘭縣政府,有關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於104年至106度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分析動支事由及支用對象,宜蘭市、頭城鎮、礁溪鄉、員山鄉、五結鄉、三星鄉及本鎮均有補助國內團體案件,其中「宜蘭市」、「礁溪鄉」之動支數額達90%以上,按該室抽查結果,本所補助執行案件與本縣各公所皆依法辦理,又二備金補助各團體動支補助國內團體逾90%以上並無本所,是以,相關補助執行本所非為獨議之舉。(附件三)

四、有關本所明年(108)補助學童營養午餐費用1案,公所仍秉持對孩童、長者及弱勢族群之照護,108年度相關預算社會課已進行編列,依法規程序,經

   

羅東鎮代表會年底定期會通過後即可實施,相信各項社會福利政策必會獲

得代表會的全力支持,請各界勿再斷章取義、移花接木,造成民眾不安。

 

五、鎮長林姿妙擔任鎮長近9年期間,僅為推展國際友誼,出席日本西都市簽訂友好親善宣言,出訪時間105年11月4日上午8時20分至105年11月  

5日上午10時55分回國,全程含飛行時間不到27小時,除此之外,未曾有過以觀摩考察出國之行程。(附件四)

 

本所再次重申,近日因年底五合一大選之政治因素,各項鎮政業務推動常遭莫名抺黑,請各界勿再以政治因素干擾本所團隊推動之業務,有關特定媒體對於本所推動之各項業務進行之不平衡報導,為免影響本所業務推動,相關議題爾後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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