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第22屆村長吳秉宗罷免案,於4月25日完成投票作業,最終結果顯示同意票數超過不同意票數,且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門檻,罷免案正式成立。
宜縣選舉委員會表示,該案將於4月28日召開委員會議審定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由於該村長剩餘任期未滿兩年,後續將由大同鄉公所依法指派人員代理職務。
依據開票結果,這次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606人,實際投票人數338人,投票率為55.78%。其中同意票214票,占選舉人總數35.31%;不同意票120票,占19.8%;另有無效票4票,占0.66%。相關數據均符合罷免成立要件。
宜縣選委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罷免案若經通過,被罷免人自公告之日起即解除職務,且自解職日起四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參選同一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