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房屋稅優惠申請倒數3天 財稅局籲把握期限
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114年房屋稅優惠稅率申請即將於3月23日截止(原為3月22日,因適逢假日順延),目前僅剩最後3天,呼籲符合條件民眾儘速辦理,以免錯失適用優惠稅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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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局長劉富美表示,自住房屋須符合「無營業、無出租」條件,並設立戶籍,才能適用1.2%優惠稅率,全國最多可有3戶適用。戶籍設立對象可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及姻親)。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時,可同步勾選「自住」選項,由系統自動通報財稅局,簡化申請流程。
在出租房屋方面,若為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同樣可適用1.2%稅率;若為一般出租用途,則可依租賃契約申請1.5%至2.4%之優惠稅率。財稅局強調,不論房屋使用型態為何,只要欲申請優惠稅率,皆須於3月23日前完成申請,逾期將無法變更。
民眾如需辦理,可攜帶戶口名簿至財稅局宜蘭總局或羅東分局多功能服務櫃檯洽辦,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及(03)932-5101查詢確認。
牌照稅4月開徵 多元繳納與歸戶措施上路
另外,114年使用牌照稅將自4月1日開徵至4月30日止。財稅局指出,凡四輪汽車不論排氣量皆須繳納牌照稅,機車則為151CC以上才需課徵,150CC以下機車不在課稅範圍。
為提升便利性,財稅局持續推動「稅單歸戶」服務,民眾可將名下同縣市車輛稅單合併為一張,避免漏繳。凡至財稅局或監理站臨櫃申請歸戶者,將獲得100元超商禮券(50元2張),限量150名,視民眾反應不排除加碼。
此外,若民眾未收到或遺失稅單,也可至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如ibon)輸入身分證字號與車牌號碼,列印繳費單據(俗稱小白單)後直接繳納,亦可查詢未繳罰單,方便又快速。
財稅局提醒,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