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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綁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以因應後疫情時代農產業需求

鬆綁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以因應後疫情時代農產業需求

【記者陳宣良.李寶琴/羅東報導】
行政院農業金融局今(30)日宣布,鬆綁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以因應後疫情時代農產業需求;農委會修正發布「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放寬信用部辦理放款限制,及「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調整風險性資產之風險項目與權數,並自今年5月1日生效。

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農業金融局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農產業及金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隨著疫情趨緩,各產業復甦資金需求驟增,農委會為因應農漁業者需求,修正發布「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放寬信用部辦理放款限制。

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放寬農漁會信用部辦理放款限制,擴大服務對象及區域範圍:

農委會表示,本次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有三大重點,包含:
一、提高贊助會員及非會員存放比率上限:為滿足農漁業者金融服務需求,促進農漁村經濟發展,並協助信用部提升業務競爭力,放寬信用部辦理贊助會員及非會員免申請存放比率上限,由100%提高至150%,並放寬經營體質較佳信用部,得申請提高非會員存放比率上限。

二、增列各部會紓困貸款排除非會員限制:為協助民眾度過天災、疫病難關,增列信用部配合中央各部會因應重大災害或流行疫病辦理之專案貸款,不受非會員授信擔保品種類及坐落位置限制。

三、放寬經營體質較佳信用部,非會員擔保品坐落位置:鼓勵農漁會信用部提升經營體質,擴大服務對象及區域範圍,並分散擔保品區域風險,放寬經營體質較佳之信用部,徵提擔保品坐落地得擴及信用部所屬直轄市、縣(市)毗鄰之一直轄市、縣(市)。

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調整風險性資產之風險項目與權數,提高放款能量,支應農產業需求: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考量個人住宅、小額擔保放款風險較低,並參考銀行同業規範,本次同步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調整風險性資產之風險項目與權數,以反映信用部實際風險承擔能力,提高信用部放款能量,支應農漁產業需求,主要重點如下:
一、調降個人擔保風險權數:依借款金額分級採用不同風險權數,增列信用部對單一個人擔保授信200萬元以下者,適用75%風險權數,超過200萬元者,全數適用100%風險權數。
二、調降住宅擔保風險權數:調降信用部辦理以住宅為擔保授信之風險權數,由原本50%降至45%。

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農漁會信用部法令限制 
農委會強調,本次修法有助於後疫情時代,支應農產業資金需求,及協助偏鄉農會跨區發展,分散擔保品區域風險,提升競爭力。農委會並將督促各農漁會信用部於擴展放款業務時,應加強控管授信風險,注意經濟景氣變化,適度調整授信政策,及確實依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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