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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要求:52甲濕地政府應直接徵收

農民要求:52甲濕地政府應直接徵收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五十二甲濕地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邱錫奎,今(30)日率濕地地主高舉抗議旗幟,到縣政府和議會陳情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希望政府採取直接徵收,未徵收前採支付租金,以維護五十二甲濕地地主們的權益;同時宣告,在政府未徵收前仍為私有土地,即日起,未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不得有進入窺探、拍攝、摘取花草樹木等行為,違者法辦。

 

69歲農民羅三朋說,被公告在濕地範圍內的農地,土地價值馬上就一落千丈,不能蓋房子,要賣也沒人要,拿去抵押也貸不到什麼錢。我們要買東西都是拿錢買的,但政府卻不想花錢還硬要,這樣跟共產黨、跟土匪有什麼不一樣?政府聽環團說的話,沒有經過農民同意就直接畫設為濕地,但環團這些人都不是濕地的人,如果環團的人自己的土地,他們要不要這樣處理?農民都要生活,政府不能只想要地主犧牲,損害農民的權益。

 

五十二甲濕地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邱錫奎今天上午率地主們,高舉旗幟並一路喊著「直接徵收、保護濕地」口號,前往宜蘭縣政府和議會遞交陳情書,縣議會副議長陳漢鍾、縣議員林義剛、蔡金惠、陳鴻禧、謝燦輝及議長特助陳金麟、前副縣長黃適超等,均在場接待及關懷。

 

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邱錫奎表示,五十二甲濕地5年前被畫設為國家級重要濕地,,依照濕地保育法規定,政府在畫設完成後應該在一年內訂定濕地利用保護計畫,如今已經延宕了5年進入第6年,卻依舊不見動靜,嚴重影響地主的權益。

 

邱錫奎說,濕地一旦進一步畫設核心區及復育區之後,連耕作都不行,只能作為學術研究使用,既然列入國家級重要濕地,那就請政府直接徵收,澈底保護濕地,也能保障地主的權益,地主也願意接受政府分年編列預算徵收,在未完成徵收之前,則採租用方式,才不會使農民的權益嚴重受損,且可達到雙贏的目標。

 

五十二甲濕地權益促進會陳情書的內容如下:

一、五十二甲國家級重要濕地(297.6公頃)於104年2月2日直接通過立法公告施行。至今已超過六年,依濕地法第十七條規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應於重

要濕地評定公告之日起算一年內擬訂完成,並辦理公開展覽。重要濕地保育利

用計劃公開展覽及審議程序,準用第十條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内政部營建署

至今尚未完成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法延宕五年多來,嚴重損害人民財產權

益,故本會主張「直接徵收,保護濕地」,若中央尚未編定徵收預算,可以先承

租,再行協議徵收(縣府徵收無尾港模式),請中央直接微收,保護濕地,讓國

家級又是重要濕地可以得到保護,人民權益可以得到保障,如此才能創造雙

贏。

 

二、五十二甲297.6公頃内私有土地雖然政府規劃為五十二甲重要濕地(國家級),

在政府未徵收前仍為私有土地,即日起,未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不得進入窺

探、拍攝、摘取花草樹木等行為,違者將依擅入私有土地者,進行舉證舉發移

送法辦,請自律,誤觸法網。特此公告

三保育利用計畫法草案是經過三年來內政部營建署、宜蘭縣政府、五十二甲地主

代表、歷經8次三方會議達成原則共識、日後有關任何内容更改皆須經三方會

議同意方可更動。

 

三、保育利用計畫法草案是經過三年來内政部營建署、宜蘭縣政府、五十二甲地主代表、歷經8次三方會議達成原則共識、日後有關任何内容更改皆須經三方會

議同意方可更動。

 

四、本會不反對劃定核心區,復育區,但一定要直接徵收、因核心區和復育區只有供學術研究使用、不能從事農業經濟生產、對地主產生巨大損害、故一定要直接微收。

 

陳情抗議直播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KamalanNewsNet/videos/4798789863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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