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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良洲賄選案~刑事高院更一審仍判無罪.民事因判當選無效議員職務遭解除

賴良洲賄選案~刑事高院更一審仍判無罪.民事因判當選無效議員職務遭解除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本屆縣議員當選人賴良洲,被控107年競選期間中秋節送蘋果禮盒行賄選民,民事部分被判決當選無效,已解除議員職務;刑事部分高院更一審今天認定是賴良洲平時的送禮習慣,240元蘋果禮盒合乎日常禮儀活動餽贈,判決無罪,還可上訴。賴良洲的支持者認為刑事判決無罪,即表示沒有賄選。沒有賄選民事卻判當選無效,先解除職務,同是我國的法律,民事和刑事的結果卻不相同,對當事人非常不公平。

 

宜蘭縣頭城鎮107年縣議員選舉,應選兩席,共有五人參選,其中蔡文益和林金龍競選連任,開票結果第一高票國民黨蔡文益得5939票,第二高票無黨籍賴良洲得4529票,兩人當選,落選頭民進黨林金龍得3513票。

 

賴良洲被控涉嫌於當年9月11日赴3名選民家送上蘋果禮盒行賄,賴良洲當年11月24日當選議員。賴良洲被指控涉及賄選案分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刑事賄選罪嫌”兩部分,民事部分,賴良洲一審當選有效,二審當選無效,不得上訴而確定,已於去年四月間由落選頭林金龍遞補;刑事部分,一審依選罷法判賴良洲3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二審無罪,案經三審撤銷發回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今天宣判。

 

刑事部分高院更一審認為,賴良洲先前因從事殯葬業,所以有三節送禮的習慣,當時他送禮對象包含葬儀社客戶、工作伙伴、地方人士、親戚等等,不見得有賄選的故意。賴良洲致贈價值新台幣240元的普通水果禮盒給這些選民,依國人的感情及生活經驗評價,合乎社會日常的餽贈禮儀,而且難以認定選民因收受禮盒,即受影響而動搖投票的意向,因此認定沒有對價關係,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民事部分林金龍對賴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宜蘭地院判賴良洲當選有效;林金龍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年3月18日逆轉改判賴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宜蘭地院民事庭判賴良洲當選有效的理由是~賴良洲應訊時否認,說明他經營禮儀社業務,從2005年起迄今,每年中秋、農曆新年均會送禮給親友、地方仕紳、曾服務的喪家及業者,以爭取業務推廣,對吳姓、張姓女子、陳姓男子等人都是以此心態表達謝意。地院認為,無法證明賴良洲送蘋果禮盒,能動搖選民的投票意向而有賄選的對價關係,判賴良洲當選有效;林金龍不服,上訴高院。

 

高等法院民事庭則認為,在檢、警偵訊該案時,賴良洲已自白認罪;蘋果禮盒的「客觀價值」達500元至700元;競選時“有送禮與沒送禮”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改判賴良洲當選無效。

 

刑事部分,宜蘭地院以賄選罪判賴良洲3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賴良洲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去年2月13日改判賴良洲無罪,案經上訴至三審撤銷發回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今天宣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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