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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駕以三字經辱罵員警 檢察官依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

女子酒駕以三字經辱罵員警 檢察官依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羅東鎮曾姓女子酒駕,不但拒絕酒測,還借酒裝瘋用「三字經」辱罵值勤林姓警員,羅東警分局偵訊後全案偠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宜蘭地檢署今(26)偵訊終結將曾女提起公訴。

有酒駕前科的35歲曾姓女子,今年6月凌晨,酒後開車行經羅東鎮天津路時,遭公正派出所員警攔查,曾女不服取締執意繼續開車,員警為防止曾女駕車逃逸,伸手拔取車內鑰匙,不料遭遇曾女強力抵抗,且賴在駕駛座不肯下車,員警欲強制把曾女拖下車時,曾女不斷以「三字經」辱罵員警,同時拳打腳踢抵抗,警方將曾女帶回派出所後,曾女趁隙想開走被管收的車輛,也不讓警方貼封條,甚至倒車欲撞上前阻止的員警。

曾女在檢察官偵訊時女辯稱,因為警察強取鑰匙時,碰到她的胸部,她認為警方不尊重女姓才開口罵人,被強行帶回派出所後,因為手機需要充電,她回車上拿充電器,不料承辦警員衝出派出所,大聲叫她下車,當時受到嚇到誤踩到油門,沒有衝撞員警的意思。

承辦的林姓警員表示,攔檢酒駕勤務,遇到女性駕駛時,特別小心冀冀,絕對沒有碰到曾女的胸部;檢方依據警方提供秘錄器,派出所內監視器畫面及警方筆錄,認為曾女所辯是卸責之詞,偵訊終結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將曾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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