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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稱原則同意高架化~宜縣府:未收公文前仍待確認

卓榮泰稱原則同意高架化~宜縣府:未收公文前仍待確認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行政院長日前赴宜蘭參訪時曾表示,「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畫」已獲行政院原則同意,引發地方關注。宜蘭縣代理縣長林茂盛在縣務會議中表示,相關正式公文尚未送達縣府,在未收到公文前仍須審慎看待,並指示交通處密切掌握後續進度。

 

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於會中報告指出,縣府自113年5月起,即針對地方配合款問題,向中央請求召開專案協商會議,期盼降低地方財政負擔。後續於114年11月再度行文交通部,爭取將原規劃地方負擔105.94億元,下修至57.49億元,並建議用地與基地經費由中央負擔,自償性經費則於完工後再分年攤還。

 

同年12月9日,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召開協商會議,初步結論比照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模式,由中央負擔用地及車輛基地建置費,其餘非自償性經費由縣府負擔14%,自償性經費則比照桃園鐵路地下化方式,於通車後分年編列歸還中央。整體計畫總經費約501.54億元,其中中央負擔約443.99億元,縣府負擔約57.55億元非自償性經費、及15.17億元自償性經費。

 

此外,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4年12月召開綜合規劃研商會議,交通部亦於115年1月完成相關意見回覆與報告修正,並函送國發會轉報行政院審議。

 

今年2月8日,行政院長卓榮泰視察該計畫,並於2月17日赴宜蘭參拜行程中對外表示,行政院已原則同意推動「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畫」,但仍須經立法院通過相關預算後方可正式推動。

 

對此,由於縣府迄未看到行政院的正式公文,林茂盛強調,鐵路高架化對宜蘭交通發展影響重大,行政單位必須以公文為準,縣府將持續與中央保持密切聯繫,待正式公文到府後再行確認內容,確保地方權益與財務負擔獲得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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