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名煒、邱淑珍/礁溪報導】
宜蘭縣礁溪火車站旁的聚星KTV,近年多次發生青少年群聚械鬥事件,年初頭城少年慘遭當地不良少年打死,近來更發現深夜容留未成年在店內飲酒作樂,時而發生群聚鬥毆事件,礁溪分局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負責人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並裁處停止營業10日,成為全國因深夜容留青少年在內聚集消費,而不即時報告警察機關,遭法院裁處停止營業首例。
警方表示:轄內聚星KTV於今年2月初深夜容留青少年在店內消費飲酒作樂,致發生群聚鬥毆事件,導致頭城一名少年慘遭當地不良少年打死,3月中旬再度容留青少年在店內消費,未報告警察機關,遭礁溪警分局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罰緩新臺幣1萬5,000元。惟該營業場所負責人仍不知善盡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課以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安全之社會責任,再度於106年5月14日深夜容留未成年在內飲酒作樂,因而發生群聚鬥毆事件,其再次違反情節重大,經礁溪警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該KTV負責人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因該營業處所多次深夜容留青少年聚集消費,甚至引發群聚鬥毆治安事件,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依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情節重大,於106年7月26日裁處負責人罰鍰新臺幣1萬5000元並將該營業處所併處停止營業10日,以敬效尤。
礁溪分局前往張貼勒令歇業之公告
礁溪分局偵查隊吳正忠表示:該業者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7條第一項:「公共遊樂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縱容兒童、少年於深夜聚集其內,而不即時報告警察機關者,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鍰。警方是依據57條:停止營業、勒令歇業之執行。成為全國首例因深夜容留青少年而遭勒令停業之KTV。
記者前往該業者經營的KTV,門口已貼上8/13-8/22的內部整修的告示,本網致電該業者股東,股東則不表示意見。
業者門口已貼上8/13-8/22的內部整修的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