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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行駛台9丁線 需申請通行證始能上路

大貨車行駛台9丁線 需申請通行證始能上路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蘇花改(蘇澳~東澳)路段昨(17)日上午開放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表示,依據蘇花改環說書件規定,蘇花改開放大貨車後,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禁行大貨車,但考量禁行路段仍有工廠、工地、商家或其他臨時性載運貨物之民生需求,將採開放以申請通行證方式例外通行。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也提醒大貨車駕駛人,目前「省道台九丁線大貨車行駛公告禁行路段通行證申請作業規定」已完成相關公告程序,並請申請人檢具關證明文件,自用大貨車請向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申請;營業用大貨車則向車籍所在地各區監理機關申請,或由當地村(里)長再轉監理機關或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申請臨時通行證即可,另考量用路人對新管制措施還不熟悉,通車後將有3個月勸導期,勸導期後如未持有通行證通行台9丁線者,將由警察單位依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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