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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姓共有人控20餘年農地遭占用 反遭共有人提告分割共有物

蕭姓共有人控20餘年農地遭占用 反遭共有人提告分割共有物

 

 

根據蕭先生向宜蘭地方法院提出的陳報狀指出,該案涉及玉蘭一段多筆耕地,部分共有人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即在土地上興建建築改良物及經營商業活動。他主張,系爭土地依法屬耕地,應維持農業使用,若法院在分割共有物時,因現存建物而將占用土地優先分配給建物所有人,將形成「先占先贏」的不合理結果,甚至變相鼓勵違法占用農地。

 

蕭姓共有人指出,部分共有人目前主張依現有建築物座落位置作為土地分割依據,但相關建物本身即涉及非農業使用問題,不應成為法院審酌分割方案的重要考量因素。他認為,若讓違法占用者藉由既成事實取得土地所有權,將損害其他未占用土地共有人權益,也違背農地農用政策精神。

 

他表示,自己雖為持分較大的共有人,但過去基於共有人間和諧,未向占用人收取租金,也未提起拆屋還地或刑事告訴,希望透過協調方式解決問題。然而,日前向轄區派出所請求協助安排協商未獲共有人接受,雙方歧見持續擴大。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蕭姓共有人提出另一套原物分配方案,希望依持分比例及土地完整利用原則進行分割,避免土地遭零碎切割。他強調,原告提出的方案將使其毗鄰土地與原有土地使用規劃遭到破壞,不利農地整體經營及未來利用。

 

他並向法院主張,若各方提出的原物分配方案均難獲共識,建議採取變價分割方式處理,以維護所有共有人權益,避免後續衍生更多拆屋還地及土地使用爭議。

 

目前該案仍由宜蘭地方法院審理中,最終分割方式及土地權利歸屬,仍有待法院進一步認定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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