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er

停車費一分鐘40元 宜蘭縣創下天價

停車費一分鐘40元   宜蘭縣創下天價

【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您聽過停車費「一分鐘 40元」嗎?

宜蘭縣議員陳鴻禧 今天說,一位縣民到羅東運動公園 停車場停車,前往運動,離開時超過一分鐘,被收費員開立「40」元的單據,創下宜蘭縣停車收費最高的單價。

陳鴻禧 議員說,羅東運動公園 停車場每每一次收費40元(每次是以4小時為限 ),前10分鐘免費。一位縣民每天早上6時許就開車到到羅東運動公園運動, 停車場收費員每天早上 8點開始上班,縣民也大都在上午8時離去,日前該縣民8時11分欲離去時,收費員以超過1分鐘已逾時,依規定每次停車40元開立繳費通知單,引起該縣民不爽,向陳議員投訴。

陳議員說,羅東運的公園並不是電子計費 是人工 收費, 這位居民是早上去運動要離開時 差1分鐘,已就要收4個小時的費用40元,雖然收費員「依法行政」工作認真,但是 非常不合情理。

陳議員在議會提出臨時動議案,要求縣府修訂停車場管理辦法,為了鼓勵縣民運動,對早上8時之前即在停車場者,給予緩衝時間,提案內容如下──

案由:為鼓勵民眾多運動,養成良好運動習慣,建議縣政府修正「宜蘭縣立立體育場停車場管理暨收費辦法」,提供每日早起使用本縣體育場運動設施運動者停車緩衝時間,民眾若於早上8點前已至體育場停車場停車者,於8點30分後始開始收費。

理由:依「宜蘭縣立體育場停車場管理暨收費辦法」附表停車場收費標準,停車場收費時間為每日早上8點至晚上9點,早起使用本縣體育場運動設施運動者 ,多於早上8點前即至停車場停車,為鼓勵民眾多運動,養成良好運動習慣,建議縣政府修正前揭收費辦法,提供每日早起使用本縣體育場運動設施運動者,

停車緩衝時間,民眾若於早上8點前已至體育場停車場停車者,於8點30分後始開始收費。請縣政府採納辦理。

陳鴻禧的臨時動議案,參與聯署的議員有黃定和、陳漢鍾、沈德茂、陳俊宇、黃建勇、陳孝仁、林錫明、劉添梧、楊順木等。

 

10分鐘免費,使用1分鐘,收費40元。記者趙奇濤/攝影

網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