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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營養午餐食物中毒.縣府終止契約移送法辦

學生營養午餐食物中毒.縣府終止契約移送法辦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今(110)年11月23日發生9所學校86名師生,用過營養午餐後因食品中毒送醫。衛生局將食物檢體送驗結果出爐,經專家綜合研判後確認為中毒事件,縣政府除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外,並自即日起與廠商終止契約,另協調合格團膳業者持續供餐,確保學童營養午餐如期如質供應。

 

衛生局表示,各項檢體抽驗結果如下~

★學校午餐(由中央供餐廚供應):檢出黃色葡萄球菌。

★學生A:細菌拭子(糞便)出金黃色葡萄球菌陽性。

★學生B細菌拭子(糞便)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陽性。

 

衛生局指出,本案所採集各項環境、人體及食品檢體,經分送中央各實驗室進行檢驗後,研判病因物質很可能為金黃色葡萄球菌;另透過流行病學調查,依患者之共同暴露史、潛伏期、發病症狀、發病時間流行病學曲線圖、醫師診斷、及檢驗結果等,經專家學者會議綜合研判,本案確為食品中毒事件,衛生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將相關廠商移送司法機關。

 

教育處表示,這次事件共有9所學校86名師生就醫,經衛生局確認屬食品中毒事件後,已依學校午餐供應契約第十六條第(三)項第一點規定,自即日起與廠商終止契約,受影響學校共計15所。明(9)日起,這15所學校將會由縣內其他衛生優良之餐盒業者供應午餐,縣府將加強督導業者落實食材、膳檯、成品、運送、配餐及現場環境衛生等環節,皆符合各項食品安全規定。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從業人員調理食品時應配戴整潔工作衣帽,並注意個人衛生及健康。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妥善包紮及戴手套,避免食品有交叉污染之虞。另餐飲環境及調理食品所用之容器具應保持清潔,製備完成之食品應盡速食用完畢,未能馬上食用者,短期(兩天)內應保存於7℃以下或60℃以上之環境;若超過兩天以上則應冷凍保存,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服務專線03-933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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