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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花蓮縣垃圾?民進黨團建議落實後再談!

增收花蓮縣垃圾?民進黨團建議落實後再談!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昨(17)日據媒體報導,宜蘭縣政府原則同意每日增收花蓮垃圾焚化量30公噸,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表示,當初與花蓮縣府明確談定只收生活垃圾,後卻發現花蓮時常夾雜事業廢棄物運到宜蘭縣,究竟縣府有無落實抽查與防範機制?抽查出事業廢棄物的退車次數是多少?應把宜蘭縣內需求擺優先,做長遠的打算,並嚴格落實把關機制,再來考慮是否增收垃圾宜蘭縣政府表示,正值利澤焚化廠歲修期間、且宜蘭縣掩埋場活化工程篩分後可燃物亦需焚化處理,必須進一步評估利澤焚化爐可處理量,再做決定。

 

民進黨團總召陳俊宇表示,過去因宜蘭縣焚化爐處理垃圾量能足夠,經環保署協調後答應協助焚化花蓮縣生活垃圾,並要求花蓮應將焚化完的「底渣」與「飛灰」運回處理。了解後卻發現花蓮縣府已有好一段時間並未如當初承諾將底渣與飛灰運回,甚至夾雜事業廢棄物運進宜蘭縣內,也未見縣府有何積極作為。

 

陳俊宇進一步指出,垃圾不是燒完就沒了,除了焚化過程中排放的空氣污染,焚化過後還會殘餘「底渣」及「飛灰」,底渣雖可處理再生粒料,但飛灰目前再利用技術不成熟,大多穩定化後掩埋,經長時間的日曬雨淋,也不排除有毒素滲出的可能性。目前宜蘭縣飛灰的暫存場,是縣府用自己的預算蓋的,處理量能有限,滿儲的時間也不長,若花蓮再發生一樣消極不運回底渣跟飛灰的情形,縣府有沒有積極的防範或是增收處理費用的機制?如果沒有就原則同意增收,就是把宜蘭縣珍貴的資源當兒戲!

 

縣議員呂惠卿表示,宜蘭縣的土地資源有限,不是現在縣內處理垃圾量能足夠就貿然答應增收,如果有多的土地資源也應未來做打算,不能因為林姿妙縣長跟花蓮縣長是好姊妹,就拿宜蘭人的健康與居住環境開玩笑!

縣議員林麗說,環保局反反覆覆,應做長遠規劃及評估,把宜蘭縣未來預估的垃圾量增減也納入考量。

簡松樹議員表示,宜蘭縣的飛灰都掩埋在五結掩埋場及蘇澳掩埋場,縣府必須向縣民說明宜蘭縣的底渣與飛灰處理情形,讓縣民能夠充分了解相關資訊,才不會本末倒置,把縣府寥寥無幾的預算與珍貴的土地資源拿來處理別縣市的問題。

 

吳宏謀、劉添梧議員說,已在議會質詢多次,不應讓花蓮縣將事業廢棄物運進宜蘭縣,卻未見任何改善,現在考慮要增收垃圾,縣府明顯不尊重議會,難道是要砸了宜蘭縣環保立縣的招牌,來收外縣市的垃圾嗎?環保局應將花蓮縣垃圾進來的抽查機制與退車次數向縣民詳細報告!

 

縣府對宜蘭縣利澤焚化廠垃圾處理說明 

宜蘭縣政府表示,宜蘭縣利澤焚化廠以處理縣內廢棄物為優先,有餘裕才處理外縣市垃圾,有關花蓮縣政府提出增加垃圾處理量一事,正值利澤焚化廠歲修期間且本縣掩埋場活化工程篩分後可燃物亦需焚化處理,必須進一步評估利澤焚化爐可處理量,再做決定。

 

縣府環保局指出,利澤焚化廠一定最優先處理宜蘭縣家戶產生之生活垃圾,再來是縣事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另因縣府及公所推動資源回收成果斐然,致垃圾量遠低於利澤焚化廠設計容量每日600噸,無法達到商業運轉規模。於94 年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動區域合作處理一般廢棄物政策,於當年在環保署見證下與花蓮縣政府簽訂垃圾處理區域合作行政契約書,約定由花蓮縣每日至少提供100噸一般廢棄物,自焚化廠正式營運日起20 年間為契約有效期限。在上述宜縣產生之廢棄物優先處理下,次之再代處理花蓮縣一般廢棄物。

 

另為妥善把關進入焚化廠之廢棄物,訂有「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進場規定」,嚴格要求進入焚化廠車輛載運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及外縣市垃圾進場檢查並不定期抽檢進行車輛落地檢查,且利澤焚化爐運轉多年仍維持良好品質,連續兩年亦榮獲環保署焚化爐運轉查核評鑑特優殊榮,縣府將持續做好進廠把關檢查,共同維護本縣優良環境品質。

 

經查110年至今縣府協助花蓮縣家戶垃圾焚化量為18011.37公噸,依照協議產生之底渣為焚化量15%換算,而飛灰為焚化量5%。換算花蓮縣需回運底渣數量為2701.71公噸,花蓮縣實際運回數量為7696.71公噸,花蓮縣已超運4995公噸底渣。另外花蓮縣需回運飛灰數量為900.57公噸,花蓮縣實際運回數量為1122.38公噸,花蓮縣已超運221.81公噸飛灰。

 

縣府利澤焚化廠係以促參法(OT)委託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操作營運管理,依雙方契約規定,達和公司可    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其焚化處理費價格,係屬乙方(即達和公司)機制,依據市場價格及事業廢棄物種類予以訂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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