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民眾黨宜蘭縣長參選人陳琬惠今天召開記者提出質疑,指梅花湖畔劉姓富商的一棟違建,一直是藍綠的特權招待所,前後任縣長皆是座上賓,並認為宜蘭地檢署、監察院是否應立案偵辦、調查;另外她也質疑蘇澳新馬市地重劃案,縣府將新城溪砂石疏浚,由原本「採售分離、公開標售」的原則,改為「專案申購」,圖利開發業者。
陳琬惠指出,長年矗立在梅花湖畔的特權招待所和進出喬事的權貴賓客,正是此一現象的表徵。招待所的主人富商劉00,在宜蘭政界藍綠通吃,過去和監察院長陳菊的弟弟陳00交好,更是前宜蘭縣長林聰賢二次當選的關鍵人物。2018年劉00改支持林姿妙,順利讓宜蘭完成政黨輪替。這棟突兀的招待所,地位更加尊榮。諷刺的是,這棟特權招待所根本就是違建,公權力卻長年不作為,前後任縣長更都曾是座上賓,如何讓縣民相信縣府將公正執法?當違法事實如此明確,宜蘭地檢署、監察院是否應立案偵辦、調查?
宜蘭地檢署表示,有關違章建築之認定及拆除相關事宜,係屬縣政府之權責;若案件涉有刑事不法,可提供相關事證向宜蘭地檢署進行檢舉。
宜蘭縣政府表示,針對報導指出宜蘭縣冬山鄉梅花湖畔違建一事,冬山鄉大埤段1192地號土地建物,自94年至今(111)年2月前,並未收到任何違章建築之陳情或檢舉,直到媒體於同月披露後,縣府即依報導內容,轉請冬山鄉公所進行查報。
縣府說,經查,該建物確有違建情事,面積為2層樓共194平方公尺。後經縣府通知違建人於文到30日內補辦建築執照,違建人逾期未補辦,縣府也在4月開立違反建築法違建拆除處分書,同時依照「宜蘭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取締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將其列為第三順位拆除對象,後續將依照全縣違章建築優先順序執行拆除作業。
國民黨縣議員黃琤婷表示,劉先生的招待所於2006年就開始違法加蓋,前幾任的縣長都沒有處理嗎?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林姿妙縣長一次都沒有去過劉姓商人的招待所,誰是權貴賓客?誰在招待所頻繁進出喬事情,他們自己心裡有數。。
另針對縣府辦理新城溪河川疏濬土石採取作業,能否提供蘇澳新馬地區市地重劃工程使用,縣府表示,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該市地重劃案屬公共工程的一環,縣府本於推動公共工程建設之職責,給予適當之協助,將新城溪疏濬所取砂石,作為重劃區基地土石方使用,過程完全依照相關法令辦理。
縣府說,此外,縣府在標售河川疏濬土石作業上,也完全依照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招標,廠商只要符合採購法所定資格,依法都可以做為決標對象,整體過程透明公開,盼外界勿做不實影射及連結。
民眾黨宜蘭縣黨部法律顧問郭美春律師,已發出退黨聲明~
“本人郭美春,為 貴終身黨員,入黨日期民國110年1月13日,黨員編號17673,本認同黨之理念與黨主席團隊務實行政為公而加入,並擔任宜蘭縣黨部法律顧問乙職。
然近期宜蘭縣黨部與縣長候選人或為選舉之聲量,竟不問事實不計是非不求問政政策,召開記者會捕風抓影、恣意無端批評各候選人,流風所及僅是利用媒體,為己聲量與私利,踩他人血前進之惡劣選舉手法,此與 貴黨強調之理念與一再被打壓力行奮之做為,完全悖離,實難共行。
謹此聲明於今日退出 貴黨黨員並辭去宜蘭縣黨部一切職務,特以此書面為憑。然仍本 貴黨理念初衷行事與當堅實之柯粉,續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