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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檢警調偵辦賄選案~1 人收押.1人20萬元交保【影音新聞】

宜蘭檢警調偵辦賄選案~1 人收押.1人20萬元交保【影音新聞】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年底選舉,宜蘭地檢署檢察官續偵辦候選人向選民賄選案件,一件是頭城鎮某里長候選人以每票1千元買票,以20萬元交保;另一件是五結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以每票1千元向選民買票,經向法院聲押獲准。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洪景明指揮警調人員,偵辦宜蘭縣五結鄉第二選區某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案,依據本署接獲之情資,該鄉民代表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在上四村、四結村、中興村等地,以每票新臺幣1000元向選民賄選。經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民國111年11月9日持搜索票發動搜索,在該候選人褲子口袋查扣現金5萬1千5百元及競選文宣1批,該候選人到案經檢察官復訊後,認該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到案之選民11人,其中數人並交出已收受之現金12000元,檢察官訊畢後均請回。

 

另檢察官張立言指揮警調人員,偵辦頭城鎮拔雅里某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新臺幣1000元買票案,經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昨(10)日持搜索票發動搜索並拘提該候選人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該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理由惟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諭令20萬元交保候傳。另到案之選民並交出已收受之現金4000元,檢察官訊畢後請回。

 

宜蘭地檢署呼籲,賄選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且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不論是提供金錢、禮品、設宴免費招待選民或提供免費旅遊,都是賄選,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打本署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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