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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警偵破連續亮槍恐嚇案 林嫌遭裁定需每日至警局報到【影音新聞】

羅東警偵破連續亮槍恐嚇案 林嫌遭裁定需每日至警局報到【影音新聞】


三天二次連續亮槍恐嚇 林嫌遭檢察官裁定需每日至警局報到
https://youtu.be/APuus1mwTFo

(受訪者:羅東警分局副分局長李憲章)

【記者李寶琴/羅東報導】
羅東警分局展現執法決心,近期持續威力掃蕩非法械彈,並將3天內連續二次亮槍恐嚇案林姓男嫌逮獲歸案,同時起出手槍及子彈;案經移送宜蘭地檢署,林嫌遭檢察官裁定命林嫌向住居所在地之派出所每日報到。
羅東警分局
羅東警分局於12月1日凌晨接獲計乘車司機報案,在羅東鎮中山路段因與乘客發生爭執而遭持槍恐嚇,該分局於當日7時許趁29歲林姓犯嫌外出之際,順利於5小時內埋伏逮捕到案並起獲非制式手槍1枝及子彈64顆,經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羅東警分局
惟林嫌於交保後,竟於12月3日凌晨另因債務問題,再度持槍至冬山鄉義成路段友人住處鳴槍,羅東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查緝行動,於當日10時許在五結鄉台興路某大廈地下停車場,再次將其拘提到案並起獲道具槍1枝。

羅東警分局為展現執法決心,經鍥而不捨持續追查,於12月6日持搜索票再度將林嫌逮捕並取出槍管1枝及子彈1發,全案依刑法恐嚇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裁定命林嫌向住居所在地之派出所每日報到。
羅東警分局
羅東警分局表示,該分局針對林姓犯嫌在三日內2次持槍犯案,於案發後均能立即逮捕並起獲涉案槍枝,貫徹警政署長對於治安事件立即反應、即時壓制及迅速緝獲滋事份子政策。
羅東警分局
圖:羅東分局副分局長李憲章(圖左)強調:任何暴力滋事案件,警方將強力打擊,嚴查究辦,決不寬貸

羅東分局在此重申,針對任何暴力滋事案件,警方將強力打擊,嚴查究辦,決不寬貸。同時為守護民眾家園,將持續淨化轄區治安環境,許給民眾一個沒有恐懼的安全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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