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礁溪溫泉公園委外經營,縣府和業者進行訴訟,縣府最近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經媒體報導,宜蘭縣政府前工商旅遊處長蕭0民,在該新聞留言,其中提到~「輕車販售體驗券來規避應繳納之稅款」、「佔縣府及全宜蘭縣民的便宜。」、「才讓宵小有機可趁」等孚眼。業者 王迪立已向警方提告妨害名譽。
縣府前工商旅遊處長蕭0民,在葛瑪蘭新聞網的聞下留言寫著~
「縣府是輸在行政程序
而非社會普遍認為的錯
輕車販售體驗券來規避
應繳納之稅款及應付縣府之成本
佔縣府及全宜蘭縣民的便宜
是事實也是不當的行為
主因是當時的OT合約
內容欠缺周嚴
以致全民損失
才讓宵小有機可趁」。
輕車公司負責人王迪立指出下列幾點~
★蕭前處長:縣府是輸在行政程序,而非社會普遍認為的錯。
★王迪立:為何僅止行政程序?而非~違法終止契約、違法強制接管的問題?好像沒有違反其他條例、蕭0民的本意好像是~這最高行政法官對程序、真是太挑剔了,然則ㄧ個殺人犯、是不是也可以說我不小心插入你的心臟而已,弄死人的不過是個小小程序?當輕車公司繳押款1980萬、保證金200萬、增資2500萬、投資數千萬的心血化爲零,就自認倒霉?
★蕭前處長:輕車販售體驗券來規避應繳納之稅款及應付縣府之成本,佔縣府及全宜蘭縣民的便宜,是事實、也是不當的行為。
★王迪立:毀謗我們公司逃漏稅,輕車公司有何不當行為?既佔縣府又占縣民的便宜,法院竟還~幫助本公司來占縣政府及縣民的便宜?前處長憑什麼如此判斷?
★蕭前處長★主因是當時的OT合約內容欠缺周延,以致全民損失,才讓宵小有機可趁。
★王迪立:前處長憑什麼判斷~縣府合約欠缺周延?如果周延、全民就不損失?不知道縣府要如何周延?宵小公司才會無機會可趁?這家公司還真不是普通宵小。
王迪立說,毀謗名譽本意:宵小公司利用契約的不周延、利用法院及法官還幫助宵小、去占了縣府及縣民的便宜。還能「料定」輕車公司公司占了縣府及縣民的便宜,這便宜又不知道怎計算方式?也要請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