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近日遭北檢以涉嫌收受賄賂並圖利特定廠商為由,指揮廉政署於6月3日兵分多路搜索14處並約談9名被告、1名證人,事後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罪嫌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已於今4日晚間召開羈押庭,並裁定陳歐珀收押禁見。
据了解,陳歐珀在5月下旬和太太一起出國,傳在機場被境管單位以「證件不合」,不准出境,以致未能成行。當時應該已經知道「情況不妙」,6冃3日果然遭到搜索,另外,從3日陳歐珀被約談後即與外界隔離,但同日晚間卻能透過他的辦公室助理發聲明回應,足見他事前已經知道,而預留的文稿,作為對外界的說明及因應。
根據檢調掌握的情資,陳歐珀任職立委期間,疑似與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有不當金錢往來,自2016年至2023年,陸續收受不正利益逾400萬元。外界質疑其利用立委職權,在國會推動《商港法》第72條修法,增加民營商港設施損壞及營運損失的賠償保障,以利聯興公司相關求償事宜。
檢方指出,聯興國際於2018年間因貨輪事故損失慘重,未能獲得賠償,之後即透過陳歐珀助理及友人進行接洽。檢調掌握證據顯示,自那時起,聯興公司每月以「顧問費」為名,透過第三人向陳歐珀提供款項,金額總計超過400萬元。
另據查,陳歐珀與其妻徐慧諭疑似侵占自設「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之公益資金,亦涉不法情事。目前,徐慧諭已交保80萬元;聯興董事長洪英正300萬元交保,相關涉案人員分別交保或請回。
陳歐珀於3日深夜透過助理發布聲明,強調修法係回應產業界建言,屬公開透明的良善立法,無圖利特定企業之意。不過,檢方仍依收賄、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進行偵辦。
陳歐珀3日深夜透過辦公室發布聲明回應的內容,重點如下~
立院109年審議通過之《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推動者前立委陳歐珀因修法內容涉及民有商港設施損壞賠償機制,近日遭外界質疑,疑似涉入圖利特定對象的弊案,遭到檢調搜索調查。
這次修法是公開透明的良善修法,係依據台灣商港產業界長期之建言,內容與對象均以產業全體、國家發展及公共利益為優先考量,並無圖利特定企業或個人。
立院第10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現行《商港法》第72條僅規範「未依規定繳納商港服務費或應償還損壞公有商港設施修復費」時,主管機關得勒令停止作業或禁止船舶進出港。但隨著商港設施民營化、BOT案日益普及,現行法規已難以因應產業現狀。
陳歐珀等人提出修正案,將「民有商港設施損壞」及「營運損失」也納入強制處分範圍,並明定可由船舶所有人或運送人提供擔保請求放行,參考《海商法》相關規定,避免賠償責任推諉不清。此舉旨在提升賠償保障、維護港區秩序與產業權益,解決現行法令不足之處。
過程皆公開透明,係民意代表回應產業界與地方聲音的良善修法,讓台灣港口治理更完善、營運更具彈性與保障,看不出有圖利單一公司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