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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源龍 林明昌涉及蘇澳區漁會賄選案被檢察官提起公訴

蔡源龍 林明昌涉及蘇澳區漁會賄選案被檢察官提起公訴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蘇澳區漁會改選驚爆賄選疑案,現蘇澳區漁會理事長蔡源龍,今年5月間涉嫌招待32名會員代表至外地旅遊暗中進行賄選,宜蘭地檢署今(10)日依違反漁業法將蔡源龍,國大代表林明昌提起公訴,與蔡結盟參選漁會總幹事的陳春生,因並未參與宴飲與旅遊的規劃,獲不起訴處分。

 

蘇澳區漁會目前會員人數約有1萬7000多人,選舉爰例先召開會員大會,並選出51名會員代表,再選15名理事、5名監事,理事會推選出理事長後,再由理事長遴聘總幹事,今年4月選舉開票結果,現任理事長蔡源龍為首的當權派大獲全勝,曾任漁會理事的蔡源龍當選理事長,原任理事長陳春生接掌總幹事,原總幹事林月英當選常務監事。

 

蘇澳區漁會改選賄選風聲不斷,檢調單位早在選前就接獲有關賄選情資,於是啟動查賄行動,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陳錦雯指揮宜蘭縣調站、宜蘭刑大,兵分多路到蘇澳區漁會等處搜索,將蔡源龍、陳春生、林明昌及涉案會員代表帶回調查。

 

起訴書指出,蔡源龍選前涉嫌透過在旅行社擔任經理的前國大代表林明昌,協助安排32名會員代表宴飲及旅遊,蔡於去年3月25日先透過林明昌安排,帶著會員代表到台中免費旅遊,共3天2夜。旅遊結束再招待宴飲,席開5桌,價值共4萬4580元,席間由林帶著蔡與陳逐桌敬酒並拜票,與會的會員代表也都知此宴飲的目的,就是要支持蔡源龍與陳春生。宴飲結束蔡與林又繼續帶著部分會員代表到台北接受按摩招待,車資加按摩費用超過4萬元。辦案人員還查出,投票日當天,陳交付有配票之信封予部分會員代表,指示按照配票所載投票。

 

偵查期間,蔡坦承犯案過程,並表示由於林明昌在競選國大代表及其子競選縣議員時,均有協助宴請,這次林明昌才會大力支持他,宴飲及旅費都由林明昌出資。

陳春生則辯稱,他與蔡雖結盟參選,有參與宴飲,但因為喝醉,不知是否有參與後續的按摩,且全程都沒有向會員代表提到要票投誰。

 

全案檢方偵結,承辦檢察官認為蔡源龍、林明昌所為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行賄行為已違反漁會法,依法起公訴;至於陳春生則因為參予宴飲與旅遊規劃,無積極證據證明有行賄犯行,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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