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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議員林騰煌當選有效 高院判決逆轉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當選有效 高院判決逆轉

【記者陳宣良 / 宜蘭報導】
繼2月6日高院判決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被控賄選案無罪後,今(4)日高院民事庭又做出其當選為有效之判決;宜蘭縣議員林騰煌難掩喜悅之情,表示將會更努力服務選民,以無負大家對他的厚愛與期待。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被控在選舉期間買票,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嗣經林騰煌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院今天廢棄一審當選無效判決,林騰煌確定當選有效。全案二審二決,判決確定,不得再上訴。

 

惟,宜蘭地檢署則表示,有關本件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因檢察官尚未收到二審判決,無法瞭解一、二審判決歧異之詳細理由,故暫無法回應。至於,賄選案刑事部分,現在則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此刑案尚未確定。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被控賄選案,經宜蘭檢方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宜蘭地院判3年2月徒刑;林騰煌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於今年2月6日以罪證不足,改判林騰煌無罪。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2018年11月初縣議員選舉時, 林騰煌被控透過蘇姓女樁腳向選民買票,每票1千元,但蘇女並未承認是幫林騰煌買票;另外林騰煌還被檢舉,以每票1千元向林姓鎮民一家5口買票;2018年11月21日,檢方偵結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選舉結果,林騰煌仍以5275票當選;檢方後來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林騰煌縣議員當選有效 高院判決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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